宋女向本刊描述,林男被承辦警員叫到店外時,先是從拿出1支白色手機給員警,但她覺得不對勁,因為她看到的是紅色的手機,便和員警反映。該男被員警提醒是紅色手機後,才心不甘情不願地從包包中拿出另1支紅色iPhone手機。
宋女表示,警員在她面前打開該手機相簿,她看到相簿裡面有許多拍攝女性內褲的照片,但該偷拍男對員警說,那些照片是他在網路上下載的,並非偷拍。由於相簿內並無宋女被偷拍照片,宋女想起iPhone手機若刪除相片,會先移到「最近刪除」相簿,並不會消失,因此她請員警察看「最近刪除」相簿。
果然,員警一打開「最近刪除」相簿,就看到和宋女穿著的牛仔短褲一模一樣的由下向上拍攝的相片2張,且照片記載的拍攝時間等資訊也符合當天狀況,宋女就對員警說:「這就是我啊!」該男卻對警方解釋,他買了一包毛豆,移動毛豆時,不小心按到拍照才拍到這2張照片,讓宋女覺得很扯。
由於人贓俱獲,警察把偷拍男帶回警局做筆錄,宋女隨後也自行騎車前往警局報案。宋女回憶,偷拍男在警局裡等待時,還一直對著她喊「小姐!小姐!」讓她覺得很噁心,並未理會該男。
宋女決定對偷拍男提告妨害秘密,但僅知道對方姓名是「林偉華」,並不知道林男職業,直到今年2月收到檢方不起訴書,才知道對方具有軍人身份,她感嘆:「軍人應該要保家衛國,怎麼可以做這樣子的事情?而且從頭到尾都沒有一句道歉,人證物證都有,卻一點懲罰都不用承受,實在很不公平!」
由於宋女覺得明明軍官偷拍事證明確,司法卻無法對林男有任何懲處,實在很不公平,因此不但對檢方不起訴處分提出再議,宋女男友也在3月向總統信箱陳情,並向警方提出性騷擾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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