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撇子手持電子菸站在路邊,明明沒有吸食,卻被路過的員警指出身上有大麻味,還說他的電子菸的菸油看起來像大麻,當場沒有立刻查證,就將左撇子上銬帶回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左撇子強調自己的電子菸與菸油完全合法,是純CBD(大麻二酚),並非二級毒品大麻,但警方不採信他的說法,在派出所內才開始拿出毒品試紙採樣檢驗,第一次未驗出毒品反應,警方還說是劑量不足,堅持再採第二次,但第二次的檢驗結果呈現的並非「紅色」的大麻陽性反應,也不是「黃色」的陰性反應,而是呈現「橘色」,此時警方仍堅持說這個橘色就是紅色,讓左撇子痛批簡直是指鹿為馬。
警方依《毒品防制條例》送辦左撇子,左撇子請律師李菁琪協助聲請提審,因為他們認為警方未驗先抓的程序已經違法了,但法院卻認為警方依照主觀判定,當下認為左撇子持有大麻,因此以現行犯逮捕並無不妥,大安分局也以此對外強調自己獲得「法院認證」無違法,對此律師將提抗告。
全案在網路上曝光後引發網友熱議,有人認為雙方各說各話,此事件中最關鍵的電子菸油,在派出所的快篩試劑結果有爭議,因此警方交由北檢送交專業機構檢驗,如今檢驗結果出爐,證實菸油成分並無一、二、三級毒品成分,形同打臉警方堅稱他持大麻的說法。
此外,左撇子也做了尿檢,毒品檢驗結果同樣是陰性反應,北檢因此認為左撇子既無施用,也沒有持有二級毒品大麻,涉及《毒品防制條例》的罪嫌不足,日前做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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