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這名美女整形醫師的指控,她的丈夫在婚後,卻常和前女友黃姓女子出遊,甚至發生性行為,而且常在診所員工面前以各種難以入耳的話羞辱她,令她相當難堪。此外,明明出軌的是丈夫,他卻找徵信社跟監女醫師,還在外散布女醫師外遇的不實訊息。
到了2018年,事件演變得更誇張,女醫師的丈夫不顧她的反對,堅持安排小三黃女到診所工作,甚至買下住家隔壁的房子讓小三居住,而且多次以出差為由出國,其實是帶著小三甜蜜旅遊日本、韓國。
面對丈夫種種脫序與羞辱的行徑,女醫師決定不再忍耐,先與丈夫簽署離婚,並自2019年分居至今,同時控告丈夫與黃女,並求償100萬元。
台北地方法院駁回離婚請求,二審高等法院則裁准。至於民事求償,法官認為,女醫師的丈夫和黃女出國時,不但住同飯店甚至同房,已經超過一般男女社交行為,足以破壞婚姻,判決女醫師的丈夫與黃女需連帶賠償4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