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件王永慶的遺產官司,由王文洋主導,由王永慶大房王月蘭的遺產管理人提告,要求分配父親存在渣打銀行的1.1億餘元遺產,目的是為藉此訴訟否定王永慶三房李寶珠合法配偶的地位,讓李寶珠不能以妻子的身分參與分配。
一審台北地院駁回請求,官司上訴高院,今年4月承審法官將全案送交調解,調解委員、高院優遇法官林敬修告訴王家子女,大家年紀都大了,也有不錯的社會地位與經濟能力,且王永慶過世10餘年,家人間應考慮以和為貴,力勸和解,7月29日王文洋等人簽字和解,隔天向法院撤回告訴,等同宣告王永慶國內的遺產官司全數終結。
本刊調查,這筆一億餘元的遺產是王永慶過世3年後,經渣打銀行通知台塑集團領回時發現,雖僅是王永慶財產的極小部分,但王文洋認為,這筆錢牽動海外6千億遺產的分配方式,因為能分到這筆遺產的人,日後也能參與分配王永慶的海外遺產,為此不肯放手。
由於王永慶的大房王月蘭、二房楊嬌都已過世,王文洋與目前台塑集團掌權者之一的三房李寶珠都各自認為,有權參與分配王永慶的遺產,王文洋更大打海外爭產官司,並在2019年於台灣發動民事訴訟攻勢,由王月蘭的遺產管理人戴東雄前大法官、許進德律師、施中川律師向法院聲請分配王永慶最後這筆被發現的1.1億餘元遺產,且僅以王永慶的9名子女為當事人,將李寶珠排除在外。
李寶珠則認為,1957年她與王永慶在台北市舉行婚宴,當時是「儀式婚」,只要有公開儀式及二個證人,不必向戶政單位登記,也算是合法婚姻,而當天席開二桌宴請親友已有合法儀式,且她嫁入王家後,王永慶的生活是由她照顧,2008年王永慶赴美國訪視後在美過世,當時也是由她陪同照料,可以證明她是王永慶的合法妻子,有權參與分產。
王文洋是二房楊嬌的長子,父親王永慶在美過世後,大房王月蘭因沒有生育子女,將對王永慶遺產的權利委請王文洋處理,王文洋認為我國是一夫一妻制,王永慶唯一的妻子是王月蘭,三房李寶珠當然沒有權利參與分配,官司若勝訴,等於法院認證李寶珠不具王永慶配偶的身分,自然無權再分配王永慶龐大的海外遺產,雙方可說是「配偶權」之爭,如今在法院調解勸說下和解撤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