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16日上午,李永然律師陪同中華人權協會高思博理事長前往立法院拜會曾銘宗立委,針對王月蘭女士捐贈中華人權協會1000萬元卻遭違法課徵贈與稅一事陳情。
律師李永然指出,王月蘭是在2010年底捐款,王月蘭於2012年7月過世,但中華人權協會卻在2017年間收到國稅局發出的補稅單,要求協會補「贈與稅」100萬元,協會隨即提出行政訴訟,原本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國稅局課稅無理由,因此撤銷稅單;但案件上訴最高行政法院後,最高行政法院卻改判協會敗訴,必須補納稅金。
李永然律師指出,王文洋先生的大媽王月蘭女士在支持中華人權協會的理念下捐贈1,000萬元,然而這種「捐贈」的行為,卻硬被國稅局當成「贈與」而課徵「贈與稅」,王月蘭過世後留有遺產,但國稅局卻不針對王月蘭遺產執行「贈與稅」,竟然向中華人權協會徵討。
原本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中華人權協會勝訴,但最高行政法院卻直接改判中華人權協會「敗訴」確定,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在今年8月4日無償義務代理中華人權協會針對此案提出釋憲申請。
蘇友辰律師、中華人權協會名譽理事長則認為,此一補稅案最高行政法院未站在人權的高度審查,以《稅捐稽徵法》第21條第1項第3款規定核課期間為7年,判決協會敗訴,此部分的裁判涉及法律見解牴觸憲法的情形,未來如能聲請大法官作個案裁判違憲審查,應是一個很好的案例,並可望再建構人民尋求司法救濟另一有效途徑。
中華人權協會則指出,協會由杭立武等百餘位關心人權人士創立,至今42年,著力於人權教育、重大人權案件及弱勢群體的關切與協助、台灣人權指標調查與研究等,為台灣與國際人權的進步而努力,協會仰賴社會大眾捐款以勉強運作,運用善款捐助除國內公益也有用於國際難民,如於泰緬邊境國際難民營資助兒童教育補助午餐費用等,協會並非營利事業。
對於捐款人王月蘭辭世多年後國稅局的追討,協會表示無奈,且擔心若財政部向法院為強制執行對協會追稅,將使協會陷入困境,若強制執行協會因公益募集的款項,用以繳納政府稅捐,無異利用公權力強徵不義之財強討民眾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