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韓國國稅廳現行的稅務法,若魷魚遊戲屬於競賽,獎金將被分類為其他所得。若該競賽並沒有特定參賽者,80%可算為必要經費,只會針對20%的獎金課稅,即為91.2億韓元,主辦方必須代扣2成的金額加上10%的地方稅,最後將有435億9,360萬元(新台幣11.3億元)進入獲勝玩家的帳戶中。
然而玩家必須在每年5月申報所得稅時列舉此筆獎金,而根據所得稅法,10億韓元以上的所得適用最高的45%稅率,以20%的91.2億韓元進行計算再加上地方稅計算,必須繳納44億4,246萬韓元的稅金,扣除主辦方事前代扣,實際繳納金額為24億3,606萬元(新台幣約6,300萬元)。
不過若以《魷魚遊戲》劇情來看,僅獲得名片的人可以參賽,即為「有特定參賽者」的競賽,則不適用前述的「必要經費」認定,所得稅得以全額456億進行計算。以此計算方式來看,除了主辦方代扣的100.3億外,餘額入帳後還得上繳124.7億,總共225億(新台幣約5.85億元),實拿獎金總額一半。
另還可將獎金以樂透中獎方式進行計算,稅率與競賽獎金不同,但仍付出一大筆數目。無論以什麼方式來看,「魷魚遊戲」若發生在真是在生活中,贏家都無法拿到456億韓元全額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