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20 05:58 臺北時間

【聯電官司拉警報4】聯電竊密案法庭內鬨 2主角獨家照片曝光

mm-logo
時事
聯電前工程師王永銘原本不認罪,遭判刑4年半,上訴後突認罪。
聯電前工程師王永銘原本不認罪,遭判刑4年半,上訴後突認罪。
10月初,智慧財產法院開庭審理聯電涉竊美光營業祕密案,本刊直擊一審遭重判的前聯電協理戎樂天,及前聯電品質工程部副理王永銘出現在法院,二人都面色凝重,聯電公司在美國已認罪,但回台後否認犯罪,原本在台中地院不否認犯罪的王永銘,上智財法院後改口認罪。
全案為不公開審理,本刊掌握,歷經3年的司法攻防,原本不願認罪的王永銘,上訴二審智慧財產法院後,態度突然大逆轉,坦承竊取老東家美光電子的資料投靠聯電,希望合議庭從輕發落。王永銘一認罪,恐對全案產生重大影響。全案可能在明年初就會做出判決,屆時聯電恐怕會面臨美光在美國的鉅額民事求償。
聯電案被告戎樂天及何建廷,在律師陪同下出庭。
2017年2月王永銘在調查局應訊時原已坦承犯行,但遭檢察官起訴後,卻在台中地院翻供,改口不認罪,還反控遭疲勞偵訊才供出戎樂天;去年6月一審宣判,台中地院認為王永銘罪證明確,但由於他供出在聯電的上司戎樂天與他共謀犯案的過程,因此適用《證人保護法》獲減輕其刑判他4年半,另名與王永銘一樣從美光跳槽至聯電的何建廷,一審遭判5年半;2人的上司戎樂天,一審遭重判6年半;聯電遭判罰金1億元。
聯電協理戎樂天招募前美光工程師涉竊密,一審重判6年半。
就在台中地院一審宣判後不久,去年10月29日,聯電涉嫌竊取美光DRAM營業祕密,違反《聯邦營業秘密保護法》,遭美國司法部起訴,最後聯電達成認罪協議,美國司法部宣布,聯電同意付出6,000萬美元(約新台幣17億元)罰款,並與美國政府合作,未來將提供相關資料,協助美方對中國晉華竊取美光DRAM案進行調查。只是這筆6,000萬美元罰款,尚不包括美光在美國對聯電的鉅額民事求償。
台灣美光前總經理陳正坤跳槽聯電遭控竊密,現由台中地檢署偵辦中。(聯合知識庫)
聯電在美國認罪,衝擊在台打官司的王永銘、何建廷及戎樂天3名被告的訴訟策略,其中1名被告的律師告訴本刊:「這樣我們很難打。」並指責聯電認罪只是賠錢了事,卻很可能會害3名為聯電賣命的員工去坐牢。
另名被告的律師說:「難道一個公司說員工有殺人,員工就要變成殺人犯嗎?」不過律師也告訴本刊,雖然官司很難打,但仍要幫當事人爭取無罪,相信司法會有最公正的判斷。
戎樂天出庭時也一再強調,他沒有犯罪,面試錄取王永銘後,不知王持有美國美光公司及台灣美光公司的營業祕密,也沒有要王提供美光的技術資料給聯電;至於美光指控遭竊取的DRAM製程10條參數,均是已經公開的參數或經由逆向工程取得,其中5條已在網路上公開,其餘5條是其他設計公司提供,這些參數不具祕密性。
另名被告何建廷也否認犯罪,他向合議庭表示,自己從美光轉任聯電後,並未將美光的檔案上傳到聯電的雲端伺服器,他對聯電的東西不是很了解,所以會拿聯電的邏輯製程跟在美光工作的經驗做比較,因為喜歡研究,才會保留以前工作的資料捨不得刪掉,並非偷美光的技術給聯電及晉華。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0 臺北時間
延伸閱讀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