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國勇昨(22日)出席掃黑專案記者會時,提到最近許多戴著球棒的「球棒隊」,只因細故糾紛就去破壞社會秩序,警政署會不遺餘力將這些人繩之以法,同時他也表示,未來警方在臨檢時若於車內查獲攜帶刀械、球棒或其他危險物品,將會在警用小電腦「M-Police」上增列註記,假設後續涉及傷害、殺人未遂等刑事案件時,將併案提供檢察官參酌。
徐國勇的說法引發議論後,他隨後透過臉書進一步說明,表示只有在臨檢發現車內有刀械、球棒、或其他危險物品,且攜帶者有暴力、詐欺、地下錢莊、幫派組織背景者,警方才會予以註記,對於一般民眾進行運動等並不會註記,請民眾不用擔心。
然而王婉諭質疑,這些有暴力、幫派等犯罪前科的人,本來就該註記在警政系統內了,否則基層員警怎麼知道這些人有暴力、詐欺、地下錢莊或幫派組織背景,認為這個政策難道是在畫蛇添足嗎?
王婉諭也說,可以用來攻擊的工具百百種,球棒要註記的話,那高爾夫球桿或啞鈴等需不需要註記,她直指問題不在於施暴的工具,而是犯罪人的行為。
王婉諭認為,政府不該是在遇到社會事件才說要提高見警率或加強巡邏,等輿論降低後又恢復以往,不只是治標不治本,更是加重基層員警的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