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孫女於2017年5月到台大醫院推銷設備與杜永光認識,2人於7月開始交往。孫女表示,杜永光的性需求相當大,兩人每週2到3次頻率發生性行為,光是交往的半年內就至少上床了48次。杜永光則聲稱自己老了,上床都不戴套,最後孫女發現懷孕,杜強力要求要她墮胎遭拒,孫女於2018年8月產下女兒,但女嬰於同年11月死亡,孫女則於2019年1月控告杜永光要求確認親子關係。
杜永光與孫姓業務這場婚外情因杜拒絕認親,也不願意接受DNA鑑定,引起孫女不滿,對杜男提告,法院判杜應返還孫女代墊的扶養費、喪葬費共41萬餘元,可再上訴。
杜永光現為台北醫學大學台北神經醫學中心院長,是國內腦血管手術權威,杜妻是杜永光是杜永光就讀台大醫學院時的同學,2人的兒女均已成年、就業。
杜妻杜妻不滿丈夫、孫女通姦生女,讓她遭受重大痛苦,並以孫女曾接受採訪稱丈夫每週時常抽出2至3天跟孫女約會的密集程度,今年初要求2人應連帶賠償精神慰撫金1千萬元。
士林地院審酌杜男財力、杜妻配偶權受侵害程度、兩造社經地位等因素,判決杜男2人應連帶賠償精神慰撫金4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