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判決書指出,50多歲的洪男2017年1月初因小腦受損、無法保持身體平衡,被診斷患有水腦症候群,且又是嚴重糖尿病患者,因此在與家人商量後,同年1月22日入住高雄某護理之家,但護理之家的人力嚴重不足,都是由以白天2名外勞、晚上1名外勞的形式照顧病患。
然而,洪男由於病情問題,出現嚴重精神異常,不睡覺、吵鬧、隨地便溺等狀況,1月30日他因便溺問題被綁在病床上,護理之家實際負責人蕭姓醫師更指示外勞對他插尿管,且當他2月22日生殖器出現發炎、化膿、腫脹、發黑、惡臭分泌物時,蕭姓醫師也未有積極作為,僅透過LINE群組指示員工投藥、實施侵入性醫療,一再延誤治療時機,最終於3月1日才向洪男弟弟告知洪男的「生殖器有發炎現象」「細菌感染」而處於壞死狀態,迫使洪男在3月3日進行手術全部切除,洪男氣得提告並求償300萬元。
對此,護理之家的蕭姓負責人辯稱,護理之家聘有多名護理人員,都是護理師幫洪男插尿管,外勞只有更換尿管外接管,且當洪男感染惡化時,醫師親自到場排膿,送醫時醫師也在病床邊照顧,並無怠惰;另外,洪男是糖尿病患者,其神經、血管、免疫系統長時間受到侵害,導致截肢,乃為病理常態,在無專業醫療鑑定下,不能認定洪男生殖器遭切除是他們的疏失所致,就算護理之家或醫師有過失,洪男請求金額還是過高。
但法官審理時勘驗護理之家的LINE群組對話,發現1月30日時,照顧人員傳訊息說洪男會自行拿舒跑罐子裝尿或者弟弟掏出來尿地上,後來被推到交誼廳由外勞幫忙插尿管,之後過了19天,到了2月18日,員工又傳訊息說洪男「尿道流很多淡綠色的膿液、尿道口大」「精液,膿黃臭」;2月25日時,員工傳照片給蕭姓醫師看,醫師表示:「收縮環都束到壞死破皮了」,隔天才指示移除尿管。但接下來幾天,員工表示洪男尿少惡臭,醫師還是仍未出現,僅指示用最小的尿管再插一次。
法官認為,員工多次在LINE群組通知蕭姓醫師洪男生殖器出現感染,醫師卻忽略洪男的糖尿病體質,甚至為了照顧方便,就指示員工實施無必要的侵入性置放導尿管行為,違反醫療常規未使用無菌醫材,且事後又怠於照護,其應負主要過失責任,洪男僅單純因身體狀況存有危險因素而擴大損害,認蕭男、洪男應各負80%、20%之過失責任,因此依非財產上損害100萬元的80%,判蕭男需賠償8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