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淑芬溺斃後,死者娘家不服,多次聲請再議,最後承辦的高檢署檢察官委託知名法醫高大成重新檢視驗屍報告,終於成功翻案。高大成告訴本刊:「醫師應該相信患者,但法醫絕不能輕易相信死者身邊的任何人!我詳細看完卷證後,發現疑點重重,余與太太是在中午11點40分落水,為何到12點半才呼救?他自稱不會游泳,為何獨自掙扎50分鐘才呼救?這不合理啊!」
更重要的是,高大成發現,目擊者供稱死者背朝上,漂浮在水面,且圍觀者還拍下照片,很明顯,是浮屍。高指出,死者生前若吃水不多,有可能死亡半小時就浮起來,但若吃水過多,可能要半天才浮得上來,這顯示,余妻死亡的時間應該是在丈夫呼救前半小時。
第二個證據是,高大成從驗屍照片中,發現死者的眼結膜周遭出血。他解釋,根據「壓力恆定」原理,凶手要勒死一個人,不可能一直維持同樣力道,必然是一放一鬆,不斷增加力道「催落去」!如此一來,血壓激烈上升,就會導致眼結膜出血,這種現象常出現在上吊、被勒斃的屍體上,意外溺斃者並不多見。
此外,高大成還發現,死者的嘴唇有齒印,顯示她曾被大力摀住口鼻,加上死者顱內水腫、腦幹出血,都是缺氧造成,表示死者是被勒斃,而非單純溺斃。高大膽研判,死者是遭丈夫一手摀住口鼻、一手勒頸,並將頭部壓進池塘加工溺斃。
高檢署根據高大成的報告,將全案發回苗栗地檢署重新調查,檢察官最後認定余男為了詐保殺妻,依法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