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底,苗栗通霄一處池塘傳來男子余光富呼叫:「救命!我太太快淹死了!」附近居民趕抵現場,余男的妻子羅淑芬已經成了浮屍,當時媒體還刊登他泡在池塘裡、深情摟著溺斃妻子的照片,但誰也不曉得,這竟是一起駭人聽聞的殺妻詐保案。
余男堅稱,妻子送餐時失足跌倒,整個人順著斜坡滾落,撞倒他,夫妻倆雙雙墜入池塘,因為他不會游泳,才活生生看著妻子溺斃。此案因苗栗地檢署法醫研判死者生前落水,認定是意外事故,加上余男2度通過測謊,因此獲不起訴處分。
但死者姐姐認為疑點重重,向高檢署聲請再議,高檢署委請知名法醫高大成檢視案卷,高判定死者遭他殺。高大成說,余男呼救時,其妻已成浮屍,顯然死亡超過半小時,加上死者眼結膜出血、嘴唇有牙印;且發現腦水腫、腦幹出血狀況,顯然死者遭勒斃,不只是單純的溺斃。
因為高大成的翻案,高檢署將此案發回苗栗地檢重啟偵查,這回余男沒有通過測謊,被依殺人罪提起公訴。檢警查出,余男好賭,不顧家庭,孩子都是靠妻子打零工養活,但他向妻子索討金錢償還賭債遭拒,於是起了歹念,計畫殺妻詐保。
案發時,余男將妻推落池塘,但水不夠深,她竟出手對妻勒頸、摀口鼻,還把她的頭強壓進水中,導致她溺斃。更誇張的是,余男還拿池邊的竹棍,將妻子的屍體從岸邊推往池塘深處,他再抓住池內的樹枝穩住腳步,走向池中央,並故意大聲呼救,讓附近住戶聽到,上演奮力營救溺水妻的假象,並留下抱妻痛哭的諷刺畫面。
余男始終沒有承認殺妻,但因為證據確鑿,最後高院依殺人罪判他無期徒刑定讞,並褫奪公權終身。值得一提的是,他殺妻後汲汲營營申請理賠,但保險公司也察覺有異,在他不起訴時,技術性杯葛,才沒讓他領到這筆罪孽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