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葉青提告趕人及指控她霸占房子,呂女感嘆,原本2人感情很好,但2018年葉認識一名泰國女華僑後,葉青連打牌也要與泰國女華僑直播,對她的態度則大轉變,但呂女表示,過程中葉青從來沒有趕她走,對於葉青提告時指雙方曾爭執,呂女指出,原本她幫葉青繳房貸,到2018年間還有1,400餘萬未繳,雙方對於是要一次付清或呂女每月個月繳納曾有不同看法,但就在葉青認識泰國女華僑後,貸款就付清了。
呂女向本刊表示,她是葉青的助理,確曾長期住在葉青家,並不是葉青的房客,強調雙方同住共財多年,她也借葉青數千萬元,呂女指出,2013年葉青賣掉台北市社子島的土地,抱了5,000多萬元現金回家,從中拿1,200萬元還她,後來她再幫葉青處理與代付的款項,至今仍有400餘萬元尚未清償。
她說,除了這400多萬元,她還為葉青打理生活上的大小事,包括自掏腰包付電話費、水電費及葉青的國民年金、家中買菜等生活費及出國旅費,大部分都留有單據,此外,葉青的女兒2014年也向她借款500多萬元,買關島的房子當包租婆,至今還款2次,還有200餘萬元沒還。
本刊調查,葉青名下的房子位於台北市松山機場附近的敦化北路巷子一樓,權狀約40坪,市值4,000餘萬元,呂女現在已搬出該房,並於去年底在葉青家同巷子對面約50公尺處,也買下一間4,000餘萬元的房子,葉青控告女粉絲案,雙方各執一詞,台北地院近日將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