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4日,警方接獲報案指稱,葉青位於台北市敦化北路的一處房產遭人占用,警方到場後,見呂女進入葉青家的主臥室拿東西,一位自稱是葉青姪子的男子表示,葉青出國,呂女是房客,自己受葉青委託要向呂收回房子,警方要呂女出示租約,呂則向警方表示,是葉青請她住進去,目前葉已沒住在此,她也跟著搬走了,沒有租約的問題。
遭葉青提告的這名呂姓女粉絲,小葉青20歲,雙方因緣際會從粉絲成為密友,自2012年起就經常在葉家過夜,後來更長住於此。葉青指自己曾在2016年請呂搬走遭拒,2018年雙方因故爭吵,驚動警方到場處理,她顧及多年情誼僅口頭請呂搬走,但對方不肯,於是在去年11月提告要求呂女搬家,並支付2018年1月至去年11月間的35個月房租,每月租金4萬餘元,共143萬餘元;呂女則反控葉青與女兒欠她逾600萬元,債務相抵後,葉青母女仍應付他逾400萬元並加計利息。
現年74歲的葉青是苗栗人,阿姨經營歌仔戲團,母親是歌仔戲小旦,葉青在家中排行第4,2歲時父親過世,後來母親再嫁,又生5個兒子,葉青小時候家中有9個小孩,一起隨著母親跟戲班生活,18歲時隨親戚江青霞到台北,一起參與台語片演出,1969年中視開台開拍電視歌仔戲,身高166公分的她獲選開始反串小生的歌仔戲事業,成為全國知名明星。
淡出演藝圈後,葉青曾試圖經營其他副業,1991年起至蒙古開採女媧石,卻傳出慘賠上億元;2019年4月在宜蘭開設「葉青戲劇館」,不料成了疫情受災戶,遊客斷源,被迫草草收攤。葉青未婚但有女兒,並當了阿嬤,如今卻因與女粉絲鬧翻而對簿公堂,如何善了仍有賴司法審理。
本刊調查,葉青名下的房子位於台北市松山機場附近的敦化北路巷子一樓,權狀約40坪,市值4,000餘萬元,目前已無貸款。知情人士說,呂女曾經長期替葉青付貸款,每月10餘萬元,3年多前葉青一次付清剩下的1,400餘萬元貸款後雙方鬧翻。呂女現在已搬出該房,並於去年底在葉青家同巷子對面約50公尺處,也買下一間4,000餘萬元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