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營以政治迫害解讀林姿妙涉弊,殊不知,檢方指揮廉政署鴨子划水查案3年,不僅清查林姿妙在羅東鎮長任內被檢舉與兒女經營的礦場涉及開發弊案,還循線追查發現林姿妙有上億元財產來源不明,加上她就任縣長後涉及羅東農地免徵增值稅、羅東土地都市計畫變更案與羅東鎮公所晚會標案等4大弊端,故將她列為貪汙及洗錢被告調查,並由法院核發搜索票,直搗縣長官邸查扣不少關鍵證物。
由於林姿妙的資金往來綿密複雜,檢廉不敢打草驚蛇,直到搜索時才一併查扣存摺、筆記本、手機及電腦等相關資料進行比對。最啟人疑竇的是,林姿妙擔任羅東鎮長的8年間,她名下的農會帳戶竟有資金密集存入再領出,前後金額加總高達上億元,林姿妙就任宜蘭縣長3年來,該戶頭至今仍有2、3千萬元流動,由於金額與她擔任首長公職的收入明顯不符,加上她從未向監察院申報這些財產,不得不讓人懷疑案情不單純。
更弔詭的是,負責幫林姿妙管錢的大掌櫃、宜蘭縣長辦公室管理員張桂綾,不定期至農會存領數十萬至上百萬元不等的現鈔,次數多達上百筆,款項存進林姿妙帳戶後,當天即又被領出,在帳面上固定留下原來的幾百元零頭。
此外,檢廉追查的羅東土地都市計畫變更案,與「大羅東地區治水防災區段徵收案」有關,該地段在51年前被列為保護區而長年禁建,由於羅東鎮發展腹地受限,前代理縣長陳金德曾向行政院爭取在2018年解禁,將保護區改為農業區、住宅區及公共設施用地共12個單元,總開發面積近百公頃,經費至少需80億元,周邊土地開發利益龐大。
對於林姿妙涉貪遭約談,宜蘭縣政府祕書長林茂盛表示,相信縣長清白,林姿妙執政3年多來,一再強調施政要合情合理合法,雖然他不清楚縣長的財務狀況,但對縣長絕對有信心,至於羅東土地開發等案也是一切依法行政,絕無涉及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