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朝琴遭約談時的證詞對林姿妙極為不利,他咬出2019年間,林姿妙指示他處理此案,並要他辦完事後再報告,後來他交辦吳東原協助辦理土地變更,不過後續狀況未再向林回報,雖然此案圖利金額不高,但林姿妙遭部屬緊咬,真相有待檢調釐清。
而檢廉追查的羅東土地都市計畫變更案,與「大羅東地區治水防災區段徵收案」有關,該地段在51年前被列為保護區而長年禁建,由於羅東鎮發展腹地受限,前代理縣長陳金德曾向行政院爭取在2018年解禁,將保護區改為農業區、住宅區及公共設施用地共12個單元,總開發面積近百公頃,經費至少需80億元,周邊土地開發利益龐大。
其中,位於羅東運動公園周邊的住宅區面積約1.3公頃,一度被變更為「機關用地六」,將由政府辦理徵收做為機關用地,由於土地價值受影響,引發相關地主反彈,林姿妙上任後,評估無論縣政府或鎮公所都無力動支超過6億元徵收「機六」土地,縣政府便將其變更回原來的住宅區,遭民代大肆抨擊,後來又改成機關用地,並計畫籌編預算辦理徵收。
不僅機六用地惹議,位於宜蘭五結路三段的單元十二居民日前也組成自救會,赴縣府拉白布條抗爭,住戶質疑當地是住宅用地,縣府卻以淹水為由,打算徵收、拆屋改建成停車場及蓄洪池,但旁邊的農地卻變成建地,居民想找林姿妙溝通不成,懷疑有人與建商掛勾。
由於機六主管土地變更權責為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負責辦理羅東區段土地徵收的地政處長楊崇明也被列為被告交保,專案小組懷疑土地開發案疑雲重重,恐涉及圖利特定人士。至於羅東鎮公所晚會標案遭檢舉涉及貪汙,因金額不大,相關證據仍待查明。
對於代理處長吳朝琴被收押,宜蘭縣政府秘書長林茂盛說,他沒看到筆錄,不清楚案情,也不了解吳是否在偵訊中緊咬縣長;至於羅東土地區段徵收開發計畫,縣府依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後才進行,且多次召開公聽會並和自救會溝通協調,一切依法行政,絕未涉及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