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春節連假共9天,1月31日至2月3日(除夕至初三)為國定假日,1月30日及2月6日為例假日,1月29日、2月4日、2月5日則為休息日。
勞動部指出,1月31日(除夕)、2月1日(初一)、2月2日(初二)、2月3日(初三)的放假性質均為國定假日,依照《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若在這4天出勤應加倍發給工資。話句話說,除夕至初三上班的勞工,雇主需支付雙倍薪水。
1月29日(六)小年夜前夕、1月30日(日)小年夜上班老闆該怎麼付薪水?
若1月29日上班的話,雇主只需給付休息日加班費即可;不過,1月30日當天因為是例假日,原則上是不可以要求員工出勤上班的,除非遇到「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才能合法加班。
1月31日(一)至2月3日(四)除夕至初三上班老闆該怎麼付薪水?
由於1月31日(一)至2月3日(四)為國定假日,若這4天員工有出勤上班,當天若出勤在1到8小時內,除原有工資之外,都應統一再給予一日工資,作為「加倍發給」。勞動部也提供試算薪資,如月薪為新臺幣36,000元的勞工,以36,000元÷30日÷8小時,推算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150元。
- 試算:150元×8小時=1,200元,等於可拿到「原薪資+1,200元」的單日薪水。
2月4日(五)初四上班老闆該怎麼付薪水?
大多上班族已在1月22日(六)已先行補班一日,這天就是先補2月4日的班,這樣才能達成過年放9天連假的權益。而2月4日性質上是休息日,按照法規規定,若這天要上班的話,加班費是依照週六出勤的加班費率計算。
2月5日(六)初五、2月6日(日)初六上班老闆該怎麼付薪水?
2月5日和2月6日是屬於正常的「週六休息日、週日例假日」的出勤模式,老闆只能要求員工於2月5日(初五)上班,由於初六的性質為例假,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不得使勞工於例假出勤工作。
雇主若違反相關規定,該如何自救?
勞動部強調,2022年春節期間之出勤及工資給付,事業單位應依法辦理。雇主如有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如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申訴,以維護自身權益。
發薪日若碰到過年期間
勞動部提醒,今年的春節連假,可能適逢部分事業單位的發薪日(例如:2月5日),勞動部也呼籲雇主在可能的範圍內,儘量在假期前提前發放薪資,至少,也要按照原定的日期,準時轉帳入戶,才符合法令規定。
雇主注意事項
- 雇主需特別注意,1月29日、2月4日和2月5日都屬於「休息日」的性質,加班費計算方式為前2小時、以平日每小時工資額乘以1.34倍;第3到第8小時、以平日每小時工資額乘以1.67倍來計算。
- 另外,1月30日、2月6日這2天,雇主不可要求勞工於例假出勤工作,依據法規若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是不得使勞工於例假出勤工作的。如有需要出勤工作,或是雇主與勞工額外另作約定,當日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於事後需給予補假休息,因此計算薪資方式需比照前文的「雙倍薪水」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