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詐欺前科的陳姓女子(46歲)前年9月以假名到台中市廖姓女子家當女傭,時間久了,得知女主人其實是劉姓富商的小三,而廖女還為劉男生下兩女。她先佯稱認識台中某知名律師,可以幫雇主辦理女兒撫養相關法律程序;以及安排孩子就讀貴族學校等幌子,向女主人詐騙148萬元得逞。
她知道廖女對於自己小三身份,以及女兒是私生女感到不安,深怕被曝光,於是再度起了歹念,竟然自己分飾「台中律師」、虛構的「林曉敏」等身份,透過臉書私訊、通訊軟體向廖女放話,說該律師翻臉,要把廖女與富商的姦情披露讓媒體知道,除非廖女支付封口費,否則此事難以善了。
廖女錄下分別飾演黑白臉向她勒索的對話,並報警處理。檢警發現,陳女在恐嚇、詐騙過程,至少一人扮演六個角色,有時候是本尊,有時候是林曉敏,有時候則是律師。但偵訊時,陳女竟然辯稱,整齣戲都是廖女與她合謀,故意製造廖女被勒索假象,好讓廖女有理由向劉姓富商索取更多的錢,至於先前詐欺得逞的148萬,陳女也堅稱是委託台中律師的費用。
不過,陳女前後供詞矛盾,一下子說不曉得被廖女錄音,一下子說,是要讓廖女拿著被恐嚇的錄音帶向富商索取更多金錢,加上她無法交代「台中律師」的身份,因此檢方認定其供詞係企圖脫罪之遁詞,全案昨天偵查終結,檢察官依詐欺、恐嚇取財等罪嫌將她提起公訴,並聲請法院沒收不法所得148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