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衛生局指出,查獲達臻國際有限公司提供過期食品予機構團體廚房使用,經連日持續追查,清點囤放逾期白米、佛跳牆、果汁、里肌豬排、小湯圓及人造奶油等10項食品總重量達7624.5公斤,發現過期白米長蟲屬實,將過期食品提供社福、訓練等機構餐點2年多。
高雄市衛生局表示,該公司林姓負責人坦承其行為,委由其子代理完成意見陳述,考量供餐對象多為兒童、老人、身心障礙者或學校集體餐飲環境,用餐影響層面廣泛,並危害人體健康,可非責難程度遠較一般業者高,違規情節重大,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暨同法44條規定,處罰鍰新台幣1080萬元、勒令業者停業,並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
高雄市衛生局局長黃志中表示,除將針對此案件依法嚴懲外,未來相關不法案例經查證屬實,將公布公司名稱,請食品業者切勿心存僥倖,針對不法衛生局必依法嚴辦,全力維護市民朋友食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