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查某長子雖已失智多年,仍是味王公司名譽董事長及民視大股東,妻小為了集團旗下價值千億元的股權,大鬧家變分裂成2派,分別告進台、日2國法院,台北地院認定味王董事長陳清福為「借名登記」受託管理事業,必須歸還集團11家控股公司共447萬股的股權給頴川建忠。
這起案件是由頴川家族的「次子派」頴川欽和策動發起,與大哥頴川浩和及老臣陳清福的「長子派」打對台,因頴川建忠是民視及味王的大股東,長期由陳清福以頴川建忠的分身管理股權,次子向法院提出父親失智前親口說要陳清福返還股權的關鍵會議記錄,成為法官判決陳清福敗訴,須返還全數股權的重要依據。
頴川建忠長子派與次子派纏訟多年,因頴川建忠已失智,台北地院在2018年指定由台北市社會局當輔助人,後來社會局無力管理千億財產,法院再指定郭怡青律師、林素雯會計師及紀佩如心理師擔任輔助人,期間,頴川欽和再出招,拿出一份父親頴川建忠親筆簽名的訴狀,控告老臣陳清福名下大洋僑果及味王等股票,全是頴川建忠借名登記,要求登記回頴川建忠名下。
原本但官司一直都沒有進展,直到關鍵會議記錄出現,法官認定頴川建忠的確曾在集團主管會詳上,親口說陳清福名下的大洋僑果等11家控股公司股權都是借名登記,他要取消與陳清福的借名關係並要求返還股票、變更股權登記,更委由次子頴川欽和全權辦理大洋僑果等公司股票返還、名義變更,法官因此判陳清福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