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判決書,單男在2020年與林女離婚,但近日友人卻告知他,前妻在成人網站上有一部浴室3人激戰影片,而且上傳日期還是2019年末,由於當時單男還未與林女離婚,他查看確實影片是林女本人的帳號電郵傳送後,便氣炸決定提告,並求償精神撫慰金50萬元。
然而審理時,林女卻告訴法官:「影片是單男主導拍攝的,影片中另名男子也是他找的,當時單男讓我喝下不明成分的飲料,然後我就意識不清。」「我們那時還沒離婚,單男事後有告訴我是他拍的,他在門縫用手機拍攝的,地點是在家中浴室,我因為不清醒,當時以為另外那個男人是單男。」另外,林女指出離婚前,單男就常使用她的網路帳號,上傳影片帳號雖然是她的電郵信箱,但有可能是單男拿去申請的。
不過單男否認自己是掌鏡者,並指出影片中前妻動作相當自然,完全不像意識模糊,且該成人網站開通帳號也必須通過手續繁複的驗證手續,非本人根本無法申請,認為前妻說謊。
對此,林女再度祭出證據反擊!她強調影片有錄到拍攝者自己衣褲、左腹有顆痣,她提供單男與幼女玩耍影片,讓法官比對單男平時穿著的衣褲以及身上的痣,就能證明是他拍的。
雖然案情一度陷入膠著,但法官在勘驗影片的過程中發現,有一位黑衣男突然在林女發生性行為的時候加入戰局,且他的肚臍左方有一顆痣,跟單男的特徵完全相同,由此可證單男確實參與了影片拍攝,對此事也完全知情,難以認定林女有侵害原告配偶權,因此最後判林女免賠,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