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周男與前妻離婚後,2名子女與他住在一起,後來他犯案必須入監服刑,妻子欲與他談探視子女等問題,周男卻趁機要求破鏡重圓,遭拒後惱羞成怒,不斷騷擾、恐嚇前妻,因此前妻向法院聲請保護令,法官命他不准接近前妻住所50公尺之內,當時他有案在身,安分了好一陣子。
去年8月周男出獄,開始瘋狂傳Line,要前妻出面談判,但對方已讀不回,於是他恐嚇道:「不跟我聯絡沒關係,別怪今天我火力全開」「千萬不要讓我看到妳在哪裡工作」「火要來了,妳要趕緊跑喔」「是不是炸起來才會爽?」
他甚至無視於保護令還未撤銷,去年10月下旬某日清晨,他竟然跑到前妻住處,朝大門丟雞蛋,接著灑冥紙。但即使他如此瘋狂,前妻仍不願回應,於是他借用朋友手機傳訊:「下禮拜我一定背著汽油彈,跟你們一起死」,表示要玉石俱焚,接著再次丟雞蛋洩憤。
前妻不堪他三分五次的騷擾、恐嚇,也擔心萬一周男想不開,真的會走極端,趕緊向南投縣警局報案,將他逮捕,移送法辦。案經南投地院審理時,周男一改恐嚇前妻的囂張氣焰,坦承有丟雞蛋與灑冥紙,但強調說要丟汽油彈、傷害前妻等恐嚇簡訊,都是一時氣話,,並無對前妻不利之意。
但他的辯詞被法官認為係在卸責,並認定其恐嚇要加害前妻生命、身體的用詞,已經造成被害人心生畏懼,是明顯的恐嚇行為,因此依違反保護令,將周男判處徒刑8個月,不得易科罰金,但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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