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17 13:52 臺北時間

鮮肉男警床戰麻吉同事新婚妻 綠帽夫崩潰:最信任的兩個人背叛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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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一名員警帶同事回家作客,沒想到和新婚老婆勾搭,發展成婚外情,苦主員警崩潰提告。(示意圖,Pexels)
一名員警帶同事回家作客,沒想到和新婚老婆勾搭,發展成婚外情,苦主員警崩潰提告。(示意圖,Pexels)
另一半外遇已經夠慘,沒想到還遭好兄弟背叛,一名李姓男警指控妻子與同事發生婚外情,導致新婚不到1年破碎,年幼女兒沒有健全家庭。台北地院認為,石男惡意破壞他人婚姻,應賠償同事60萬元精神慰撫金,全案仍可上訴。
苦主為新北市警局某派出所李姓男警,與石姓男警任職於同一派出所,李男因為比石男年長6歲,把20多歲的石男當作弟弟看待,交情相當要好,時常邀請石姓男警到家中作客,沒想到石男竟和李妻搞在一起。
李妻與石男越來越熟,甚至私下頻繁聯絡,長期彼此分享生活日常,李妻心情不好找石男傾訴,2020年11月到12月間,兩人竟共同前往旅館開房發生性行為,總計在1個月內3度嘿咻,最終發展成婚外情,李妻事後對丈夫心懷愧疚,坦承和石男發生不倫,李男半年後與妻子協議離婚,並對石男提告侵害配偶權。
據判決指出,李男心痛結婚不到1年,卻遭2個最信任的人背叛,除了心疼年幼女兒無法在完整家庭裡成長外,更氣石男從未主動道歉,因此對石男提告求償精神撫慰金120萬元。石男雖坦承和李妻3度上床,對李男深感抱歉,但表示自己還要扶養父母,李男求償金額過高,他最多只能負擔20萬元。
石男甚至提出北院法官的過往判例,她先前判決小三完全免賠,第三人與有配偶之人發生性行為必須賠償,更無異於將配偶雙方應遵守的忠誠義務轉嫁第三人,違背目前大法官解釋及法院判例見解。石男稱同事老婆和他是合意發生關係,李妻之所以會出軌是婚姻不睦,不能把人妻外遇責任轉嫁給他。
法官認為,婚姻關係受《憲法》制度性保障,不容第三人任意介入,石男明知對方是同事老婆,還發生婚外情,是故意破壞他人婚姻行為,且已超出社會一般人所能容忍範圍,造成苦主精神痛苦,且李妻出庭時證稱,她與李男僅偶爾發生婆媳問題等生活摩擦,法官因此不採信石男說詞,應賠償60萬元,可上訴。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2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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