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來沒有反對產業整併,前提應該要重視股東權益,換股比例和合併條件必須合理。」談到徐旭東日前批評,蔡明忠提及2004年台灣大併購東信電信一事,「當時也曾發生異議股東事宜。」
蔡明忠坦言,自己未對公司合併法規有深入瞭解,從「遠亞併」這件事來看,股東權益確實應該被檢討,「我們身為亞太電信小股東,基於維護股東權益,才會在亞太電信臨股會對換股比例發表意見,提出請求買回權的訴訟。」
在股東會的過程,蔡明忠再次強調,合併案是好的,但股東對於公司合併與否都有自己的考量,必須維護股東的權益。
針對徐旭東批評「頭腦不清楚」,蔡明忠坦言,以前確實是頭腦不清楚,應該更早推動台灣大轉型為科技公司,「你看同業也自詡為科技服務業,現在大家腦袋都很清楚了。」
蔡明忠強調,台灣大要加速轉型為新世代網路科技公司,除了有AI(人工智慧)互聯網應用,還要導入5G技術,以豐富數位內容服務,打造未來的虛實整合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