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男在合議庭審理時供稱,其妻染有賭博惡習,他努力工作的積蓄,大半被她賭光,而且妻還與賭友出軌,讓他戴綠帽,平日在家也對婆婆惡言相向,相當不孝,逼得他帶著母親另覓居處,潘男隱忍至今,實在不堪悍妻惡行,於是協議離婚,詎料,妻子要求要得到全部家產,讓他「淨身出戶」才願意離婚。
潘男說,他不甘畢生積蓄讓惡妻捲走,跟小王雙宿雙飛,因此談判破裂,今年一月21日凌晨四點多,他越想越氣,於是拿了一把30公分的料理刀,走進女兒房間,當時妻子正躺在女兒床上,潘男當著女兒的面,朝妻子背部猛刺八刀,還喊著:「妳討客兄,乎妳死!(台語)」。
女兒上前推開父親,而潘男見妻子血流如注,一時也嚇慌了,奪門而逃,開車逃離住處,但他在高雄、屏東等處亂晃,心亂如麻,只覺得天下之大,卻無他容身之處,期間友人不斷打電話勸他出來面對,潘男隔天終於主動投案。
潘男坦承殺妻,犯罪事證明確,但他在合議庭審理時,不斷訴說妻子的惡行,並主張自己罹患嚴重的憂鬱症,而法官根據精神科醫師鑑定報告,認為被告行兇時仍具辨識能力,不符合減刑要件,判決書指出,被告下手時顯然欲置其妻於死地,導致潘妻傷勢嚴重,若非女兒剛好在場,及時阻止並緊急乎叫救護車,恐怕潘妻已遭不測,加上潘男犯後態度不佳,並無悔意,因此依殺人未遂罪重判潘男徒刑七年半,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