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在臉書發文指出,林姿妙是繼南投縣長李朝欽後,再次出現因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被起訴的縣長。這個紀錄,發生在素來以陳定南先生的清廉執政為標竿的民主聖地上,實在令人痛心。
黃國昌表示,起訴書所援引的證據,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等官員,除了自白認罪,也對於林姿妙母女如何指示圖利炒地集團成員指證歷歷;眾多人頭戶也坦承提供帳戶給林姿妙洗錢;更還包括了數千萬元來源不明的財產。
黃國昌認為,林姿妙應出面向縣民說明清楚到底是怎麼回事,而不是躲在空泛的一句「政治迫害」背後;國民黨主席朱立倫也應向社會說明,是否撤銷林姿妙提名?如果決定繼續力挺,必須解釋理由為何?
黃國昌強調,司法的問題必須尊重司法程序的進行及結果,但清廉是台灣社會對政治人物的基本要求,圖利炒地財團,更是讓一般民眾無法忍受。「如果林姿妙縣長不能提出令人信服的解釋,就應知所進退,專心在自己的司法程序。請不要為了一己之私,犧牲了所有宜蘭人長久所引以為傲的清廉價值,埋葬在政治漩渦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