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老師之死番外篇】代理教師薪資權益差 教團:「窮不能窮教育,政府願不願意花錢在老師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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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姓代理教師留下的遺物,是她原先為了小一新生準備的手製教具。
陳姓代理教師留下的遺物,是她原先為了小一新生準備的手製教具。
代理教師在學校的工作和一般教師一樣,但地方政府為了省錢,一次只聘用一名代理教師10個月(註:僅台北市、嘉義市、澎湖縣、雲林縣、金門縣在不同條件下有給足代理12個月薪水),許多代理教師每到下學期結束就會失業,要再考一次代理教師甄試,7、8月暑假期間也必須在沒有薪水的狀況下備課、交接。
此外,因代理工作一次僅10個月,連帶年終獎金也會被打折;而年資無法累計,沒有退休金,也不會調薪,就算做了20年,一樣只能領3、4萬元薪水,卻又受《教師法》限制不能在校外兼職。
教育部統計顯示,目前全國有9萬人領有教師證、但未能考取正式老師,若納入沒有教師證、長期或短期的代課老師,可能超過10萬人。林碩杰直言,代理教師7、8月沒薪水,若沒考上下一間學校,更可能連年終都領不到;相較之下,政府透過聘用代理省下薪資、獎金和退休金,「是大贏家、也是不良僱主」。今年8月,監察院即認為相關問題嚴重影響代理教師的工作權益,糾正教育部必須改善。
今年9月開學前,許多國中小學找不到代理教師,台東縣直至開學前一週,仍有18所學校找不到老師;有些學校甚至進入15招還聘不到人。部分縣市將此歸因於教甄復辦(註:去年許多縣市因疫情停辦教甄)、代理都考上正式教師所致,但黃湘仙則認為,代理教師缺額多,也和工作待遇低下有關,「如果是我的家人,我也會希望他不要繼續留在這個領域。」
「所有問題都跟錢有關,」全教總法規中心主任林金財直言,地方政府通常願意投資在班班有冷氣等「大家看得到成果」的事項上,卻不願意補足人事成本,提供代理老師應有的待遇,「我們常說再窮不能窮教育,那政府願不願意花錢投資在老師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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