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前,新莊區某國小老師、兼任足球隊教練的林男,多次在學生練球時出言挑逗學生母親小芬(化名):「如果妳沒有結婚,我一定追妳!」撩來撩去,2人發展出不倫戀情。
小芬出軌後,某日夫妻大吵一架,她離家後半小時,警消突然上門,表示接獲通報,說張男要燒炭自殺,危及家人,此雖是謊報,卻讓張男有了家暴紀錄,而這一切,都是林姓教練在背後唆使,企圖毀人婚姻。
根據小芬在法庭供述,她與林師曾在對方住處與汽車旅館多次發生性關係,但某次做愛完,林竟無情地表示,2人不可能在一起,但又說如果想她,可不可以再找她?小芬這才知道自己一直被玩弄,大夢初醒,選擇回歸家庭。
半年後,林男又打電話糾纏,張姓綠帽夫受不了,找了校長、小王談判,對方允諾申請調職,但隔天就反悔。當年通姦未除罪化,張男提告妨害家庭刑事訴訟,結果敗訴;小王得意洋洋,在臉書寫下:「原諒你是上帝的事,我能做的就是送你去見上帝!」
張氣不過,又多告一條恐嚇罪,加上事後得知,林曾經環抱張的女兒胸部,所以再告性騷擾,但因為證據不足或過了追訴期,官司都輸,這讓小王更囂張,竟告綠帽夫妨害名譽,要求賠償9萬元。
張男提出反訴,結果法院判林男侵害其配偶權,必需賠償30萬,也因為法院認證林師「偷吃」地方媽媽,學校不予續聘,而林師為了保住公立教職,控告學校,求償300萬,但他的訴求遭高等行政法院打臉,法官認定學校處分無誤,判他敗訴,他最後轉往北市某私立小學任教;此外,林涉嫌瞞著學校向家長收費,金額高達百萬元,被某電視台爆料,也是不被續聘的原因之一。
林男黔驢技窮,竟想說,只要證明張男與小芬無婚姻關係,那他就不算妨害家庭。據了解,張與小芬是合法登記的夫妻,當時的制度必須有公開儀式,他們先有後婚,所以在孩子滿月酒時一起辦結婚儀式。
而林師為了證明小芬沒有婚姻關係,假裝顧客偷偷到小芬妹妹的繡眉工作室偷錄音,還教唆小芬哥哥作證,讓張男不勝其擾,但法院也判他敗訴。
對此,林師回應:「對方於95年2月結婚,依當時民法規定需辦理公開儀式,惟對造無辦理公開儀式,屬不合法婚姻,卻告我侵害配偶權,我已向高等民事法院提起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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