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03 16:22 臺北時間

整復師非法診療還開藥 「假觸診」真對病患揉胸遭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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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整復師非法診療、開藥,甚至對女病患伸狼爪,遭新北地院判刑。(資料照)
整復師非法診療、開藥,甚至對女病患伸狼爪,遭新北地院判刑。(資料照)
新北市一名沒有醫師資格的吳姓整復師,竟然幫病患把脈、開藥,去年10月一名C姓女患者求診,吳男見對方丈夫沒有陪同,假借診療之名,在隱密空間摸胸得逞,C女回家越想越不對,報警處理,案經新北地院依違反「醫師法」以及刑法「利用醫療關係機會為猥褻行為罪」判處徒刑10個月,得易科罰金,併科30萬,可上訴。
吳男於2018年在新北市五股區開設一家傳統整復工作室,他並不具備醫師資格,卻從事醫療工作,不但幫病患問診、把脈,甚至開藥,並收取每次300元到1000元不等的醫藥費用。
去年10月,C姓女子因婦科疾病感到身體不適,第一次在丈夫陪同下,讓吳男把脈,而吳男還給了藥粉,並收取1000元診療費與藥費;第二次、11月7日,C女獨自前往複診,吳男見對方沒讓丈夫陪同,起了歹念。
他指示C女到一旁的診床、拉上圍簾,形成一個隱密空間,然後假借診察,要求女子掀開上衣,狼爪探入胸罩內,裝模作樣的按壓「觸診」,接著又託詞胸罩妨礙診察,命C女解開胸罩,在沒有任何阻隔的情形之下盡情按壓、揉捏,之後同樣給藥,並收取1000元醫藥費。
C女回家越想越不對,告訴丈夫,C夫大怒!認為這根本是假借診療猥褻女性,憤而報警。案經新北地檢署提起公訴,法院審理時,吳男坦承違反醫師法,從事診療工作,但否認猥褻C女,但C女指證歷歷,加上當時在場證人的供述,合議庭法官認定吳男的確有猥褻行為。
判決書指出,「醫師法」嚴格禁止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者,擅自執行醫療業務,其目係為保障社會大眾得以在安全無虞的醫療環境下,接受經過國家嚴格培訓篩選而取得合法資格醫師的醫療服務,並確保醫療體系健全與發展。
而吳男非法執行醫療業務,對病患權益產生重大危害,加上他猥褻弱勢的求診患者,惡性重大,依違反醫師,以及刑法「利用醫療關係機會為猥褻行為罪」判處徒刑10個月,得易科罰金,併科30萬,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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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09.12 20:44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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