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台南第五分局接獲被害人報案,稱張男利用社群軟體「Azar」、「IG」或臉書,用變聲器偽裝女性,以「賴思(詩)瑜」「小思(詩)瑜」「賴小瑜」等化名,邀約拍攝「Model card(模特兒卡)」,在視訊面試期間,要求女子裸露身體。
被害人向警方指出,張男以時薪2,500元至3,500元作為報酬,用下載得來的女性模特兒影片取得其信任,待被害人脫衣後側錄私密影片,再用影片威脅被害人,要求繼續提供猥褻影片,否則就將影片散布至網路、被害人的學校和工作場所。
警方於今年8月初將張男拘提到案,查扣電腦主機、手機、和外接硬碟等贓證物,犯罪內容高達1TB之多,研判張男犯案時間至少長達5年,受害者超過百位。更令人髮指的是,張男在側錄猥褻影片時,還會用小畫家等軟體寫上被害人的個資、興趣,因此懷疑張男已將影片上網兜售,目前正在擴大追查影片是否遭散布。
警方發現,被害人很可能有多名未成年少女,研判家境較不寬裕遭到利誘,因被害人真實身分難以查證,且多數擔心遭到張男報復,不敢出面指認。警方呼籲,被害人應勇於出面指認,讓張男接受法律制裁,也幫助其他被害人,同時強調影片絕不會曝光,亦會其保護身分資料。被害人可向五分局偵查隊承辦人江偵查佐聯繫,電話06-259-8657,亦可透過LINE社群QR CODE向警方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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