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檢察總長邢泰釗與台中高分檢檢察長張清雲,到彰化地檢視導選舉查察業務,他要求第一線檢察官若發現賄選情資,要以「板斧」般手段斬斷不法,嚴厲查察賄選,而邢泰釗前腳剛走,彰檢就傳「抓到賄選」消息,
檢方證實,大村鄉一名賴姓村長參選人的母親,日前在村裡某場老人會的活動,為愛子拉票,因選情白熱化,她竟當著在場數十名村民的面大開支票說:「若我兒子當選,就招待全村旅遊」等語。
彰化地檢署接獲情資,立刻指派檢察官陳顗安,指揮員林分局、彰化縣調查站、移民署彰化縣專勤隊等單位展開蒐證,昨日下午陸續傳喚賴母與在場的十多名村民,進行複訊。
檢察官指出,賴母為求愛兒當選,大開支票,允諾當選後給予旅遊招待等不正當利益,其行為構成違反選罷法要件,已明顯涉嫌期約賄選,惟無羈押必要,昨晚8點裁定賴母一萬元交保,其他被傳喚的村民則被請回。
彰化地檢署檢察長洪家原強調,不是只有現金買票或餽贈禮品才算賄選;只要對選民請求、期約,或交付不正當利益,以換取選民的投票權者,都可能觸犯「選罷法」,檢方一定會徹查到底,呼籲候選人與選民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