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局工務處回應,該局於2020年12月洽地政事務所辦理鑑界,確認蘇宅屋角有占用台鐵局經管的公園一小1-23地號的情形,占用面積達1.95平方公尺。台鐵局於2022年1月4日先請蘇君洽鐵路局辦理占建承租,惟蘇君於同年1月25日回復不願辦理承租,承諾自行辦理拆除,目前已自行拆除完成。
至於台鐵局其他毗鄰的鐵路局經管土地,均已由(其他)占用人辦理承租,並無未處理情形。另外,蘇君宅前鐵路局所經管土地,因經常遭民眾占用,為有效管理保護路產,才會施設圍籬區隔,圍籬高1.8米、鏤空率70%,符合建管規定免申請執照。
另外,為考量蘇宅進出通行權益,鐵路局特別留設寬1米的通道供蘇宅通行,做法完全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