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港媒報導,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前行政總裁張劍虹、香港《蘋果日報》前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執行總編輯林文宗、社論主筆馮偉光和楊清奇共7人,加上旗下3間公司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日前被控違反《國安法》,包括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以及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等罪。
其中黎智英除外之6高層先前表明擬認罪,今日於法庭上亦正式承認「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並由法官杜麗冰裁定罪名成立。此外,6高層中張劍虹及陳沛敏將會在12月1日黎智英案審理時作為汙點證人出庭作證,因此法官同意等黎智英案審理完再進行判刑等。
此外,前壹傳媒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周達權先前被爆也會以汙點證人身分於黎智英案審理時出庭。
而今早6名被告出庭時,乘坐囚車由警車護送抵達高等法院,院外更有反恐特勤隊警員持真槍實彈戒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