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佩蓉表示,據報載,林明溱的2棟豪宅位於南投市文化南路,緊鄰龍江建設的「白金漢特區 NO.6 」電梯別墅建案。但令人質疑的不只是購屋的經費來源,林儒彬受訪時曾說,當初是看到建商在蓋透天社區,全家人決定在旁邊買土地,委託建商一起蓋,價格才會低於市價的2,600萬。
吳佩蓉指出,購地自建的案例絕不是特例,一般來說,民眾通常會請跑單幫的自營商或包商代建,費用確實會比直接購屋便宜些。然而,林明溱父子,卻是委託大型的推案建商代建。這類豪宅建案,屬於社區型跟臨路型別墅,每棟的建築風格幾乎一模一樣。簡單說,就是想用較低廉的價格,擁有和別人一樣的豪宅。
吳佩蓉表示,建商要蓋房子,必須向縣府申請建照等各類執照,而一般民眾通常是在預售屋或成屋階段才能得知建案訊息。林明溱的身分是南投縣長,只要有心,比一般民眾早得悉建案的規模和興建進度確實不難。不過,即便民眾能預知當地將推建案,要先一步搶下鄰近土地,並向大建商開口請求代建,難度恐怕不低。
吳佩蓉說,更奇怪的是,她翻查2018年林明溱申報的政治獻金,當中有一筆50萬元的捐款,營造商的登記地址恰恰與幫林明溱代建豪宅的建商相同。建商捐錢給政黨或參選人,只要符合政治獻金的相關規定即可,但問題在於,這個建商卻幫縣長代建豪宅。
吳佩蓉質疑,林明溱跟該建商是甚麼關係?何時知道有此一建案?是建商主動告知?購地代建是建商的建議,還是林提出要求?購地代建與買預售屋或成屋的費用,兩者之間價差是否合理?為何建商甘願損失利益幫忙蓋?其中有無涉及利益迴避問題,林明溱必須向國人清楚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