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義洲的判決是造成「銀行員之死事件」、巴黎銀行經理諸慶恩家破人亡的重要關鍵,諸慶恩在1998年向富商翁茂鍾的公司追討3億元債務時,翁的公司財務副總吳仙富在高人指點下去向檢察官自首,宣稱借貸交易過程不實,吳遭當時台南地院法官蘇義洲判有罪獲緩刑,翁的公司抵押在銀行的3億元本票被蘇義洲沒收,翁的3億元債務因此解套免還,但諸慶恩卻遭反控違法追債,諸遭判有罪後冤死,諸的2個女兒當時仍未成年,卻還被翁以司法追殺,以民事訴訟求償5億元。
蘇義洲被查出在審理翁的相關案件後,1999年透過另位法官曾平杉與翁約在窈窕淑女餐廳見面吃飯,請翁代為協調家人租房子的事,後來翁在2008年涉證交法遭重判8年時,2人還約在牛仔餐廳吃飯,蘇義洲並於2008年至2010年間收翁送的襯衫6件。另當年受理吳仙富自首的台南地檢署檢察長是後來的監委方萬富,承辦檢察官是曲鴻煜,2人都曾與富商翁茂鍾多次吃飯,更向翁購買股票,與後來承辦法官義洲在翁茂鍾的官司解套後,除了持續往來,也都有收受翁贈送,袖口繡有受贈者英文名字的襯衫。
全案是《鏡週刊》2019年踢爆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當富商翁茂鍾法律顧問,並向翁買股大賺5,400萬元,還造成「銀行員之死事件」的悲慘故事,本刊也追查出前逾20司法官涉收富商襯衫及飲宴與討論案件等不當往來,2021年政府對全案重啟調查,將相關涉案人移送懲戒及法辦。
但大部分司法官因收襯衫件數不多等因素未被懲處,雖有14人遭監察院彈劾並移送懲戒法院,但因犯行太晚被發現,之前已有最高行政法院發言人鄭小康等6法官雖被認定有違失,但因逾時效獲免懲戒,蘇義洲是第7位逃過懲戒的法官。
監察院從2020年開始彈劾涉案人,2021年全案重啟調查後,翁茂鍾遭發現2012年涉內線交易遭判1年後獲包庇而免坐牢案,最高法院2022年11月24日依偽造文書罪,判翁1年10個月定讞,翁茂鍾已於2022年12月8日入獄服刑,全案至今無司法官遭追究刑責。
巴黎銀行經理諸慶恩遭冤判有罪案,高檢署雖認錯替諸聲請再審,但已遭最高法院駁回,檢察總長邢泰釗已另於去年12月15日提出非常上訴,要還諸慶恩清白及無罪,目前由最高法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