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最高法院針對「銀行員之死事件」中已故巴黎銀行經理諸慶恩非常上訴案分案開審,為亡者重燃平反機會。
諸慶恩1997年依法向富商翁茂鍾追討3億元債務,不料雙方展開法律訴訟,翁茂鍾運用司法官人脈打贏官司,不僅免還三億元,還以司法追殺諸慶恩,二審法院認定諸慶恩違法追債,判他有罪,諸慶恩上訴最高法院,2003年卻含冤而死。
總長發話 為亡者挽名譽
由於全案發生在20年前,相關卷證及判決書大多已逾留存期限銷毀,最高檢察署投入相當多的人力與資源蒐集整理相關文件,認定當年上訴最高法院屬不合法。此案一審原本判諸慶恩無罪,但在翁茂鍾與司法官友人討論後,案件在2002年高院逆轉改判諸慶恩有罪,成為冤案的燃點。
此案最誇張之處,便是諸慶恩當時寄望幫他主持公道的最高法院,竟是對造當事人翁茂鍾可以私下進入的地方,而做出判決的石木欽、池啟明等法官,竟是曾與翁茂鍾飲宴的友人。此外,最高檢認為,全案違法上訴最高法院,並且做出判決,已屬重大違背法令事項,也違背《憲法》第22條對人格權及人性尊嚴的保障。
因主要涉案的法官大本營就在最高法院,最高法院院長吳燦2021年還為此公開道歉,這也讓檢察總長邢泰釗認定有必要讓這冤案改判無罪,此案應回到2002年有罪判決後,再進行審判平反,邢泰釗說:「希望為諸慶恩恢復人世間名譽,願在天之靈得到安息。」
檢方另曾列舉四大新事實、新證據,盼為諸慶恩翻案平冤,其中,諸慶恩在2002年遭判有罪時,曾提出巴黎銀行的營業執照影本、定存單發行統計表等有利於他的證據,但法院都未審酌;此外,當年諸慶恩的同事宋彪等人,也向法院提出「可轉讓定期存單有效」等有利諸慶恩的事證;第三項新證據是1999年函復財政部的公文,已證明諸慶恩沒有犯罪意圖,上述證據高院都沒有調查;第四是高院在諸慶恩過世後的民事判證,也證明諸慶恩沒有涉及偽造文書罪。
若遭駁回 將訴憲法法庭
諸慶恩改判無罪,是諸家親人最大的希望!諸家親友向本刊表示,既然監察院、高檢署都認定諸慶恩是冤枉的,為何不能改判無罪?當年起訴諸慶恩的檢察官體系已經正式認錯,2021年為諸慶恩聲請再審,就坦承20多年前將他起訴送進法院判有罪是個錯誤,而且判諸慶恩有罪的法院體系,正在進行司法改革,還強調「司法為民」,卻不准諸慶恩再審改判無罪。
如今,檢察總長改走另一條路提非常上訴,讓諸家對平反重燃希望;若非常上訴不幸再遭駁回,諸家也打算到憲法法庭打官司,要站在《憲法》的高度來爭取清白。
此一冤案之所以浮出檯面,起因於2014年司法院、法務部及監察院等單位接獲署名「台灣高等法院台中高分院法官們」的檢舉信,指翁茂鍾在石木欽的指導下,原本炒股遭收押並判刑8年,最後改為輕罰12萬元確定。當時石木欽聲勢大好,深受高層器重且桃李滿天下,許多法官及檢察官都是他的學生,檢舉信因此被當成黑函未加處理,石木欽還高升高等法院院長。
有檢察官不放棄仍默默調查,2018年發動搜索,查扣翁茂鍾記錄他與石木欽等200餘名高官往來討論官司及送補品、襯衫,以及賣司法官股票等細節的27本筆記本。
司法追殺 2幼女成被告
不過,因案發年代久遠,證據不足,加上諸多因素,無法追究貪汙、包庇、內線交易等刑責,僅以石木欽一人涉違反法官倫理案查辦行政責任,石因此在2019年9月辭職,緊接著本刊一連串報導踢爆整起司法黑幕,讓該案逐漸受到外界關注。
本刊調查發現,石木欽案除敗壞司法官箴,背後還有個家破人亡的故事,相關判決中「有一個人過世了」,此人正是巴黎銀行經理諸慶恩,連他2個年幼的女兒也成了被告,遭翁茂鍾提告索賠5億元,諸妻還為此拋棄繼承。
經本刊持續調查發現,諸慶恩是基督徒,自律甚嚴,依律師指示及法院裁定向翁茂鍾追討3億元債務,之後竟遭認定違法追債被起訴。該案原本一審法官認為,諸慶恩追債是依法院裁定的程序進行,判他無罪,但對方上訴,諸慶恩在二審改判刑4個月。
這項離譜的判決原來是翁茂鍾遭追債後,密集與石木欽等人往來討論,接著到法院與法官、院長見面,還到承辦檢察長方萬富家中討論,最後3億元債務獲判全免,再經由同一團的檢察官、調查官等好友,反控諸慶恩以所謂的「不實定存單」向翁茂鍾追債,讓他被判有罪。諸慶恩上訴最高法院,卻由翁茂鍾的好友石木欽,以及曾和翁飲宴的池啟明法官審理。2003年諸慶恩在司法追殺的壓力下,等不到無罪確定判決即因故過世。
2019年9月,本刊踢爆石木欽任翁茂鍾的法律顧問,再向翁購買股票,賺了超過5,400萬元,當時最高法院大法庭審判長洪昌宏及前庭長花滿堂等司法前輩也和石木欽一樣,與翁茂鍾一起吃飯打球,敗壞司法官風紀。
石扣退俸 多人逃過懲戒
隨後調查發現,這是一個逾200人的司法權貴集團,法官、檢察官、院長、檢察長及調查官、警察,與翁茂鍾往來共利共生20餘年,翁茂鍾打官司時,還有特權可以直接進到法院見承審法官、檢察官及院長、檢察長,也可以和承辦調查官及警察吃飯討論,最後官司都對翁茂鍾有利,原先不利的案件到最後也都能逆轉勝。
翁茂鍾是台南紡織業佳和集團第二代,平時結交石木欽等眾多司法權貴,20多年前接班後,即因炒股等官司纏身,並曾遭收押,還與巴黎銀行(當時為百利銀行)為了3億元債務打民事官司,為此密集與石木欽等司法官往來。經手及承辦過翁茂鍾相關案件的許多司法官都曾是翁的座上賓,除了石木欽,前最高行政法院院長林奇福、最高法院前庭長顏南全、前台南地檢署檢察長也是前監委方萬富、前司法院政風處長羅榮乾等人都位居司法要職,也都承辦過翁茂鍾的相關案件。
全案隨著本刊報導,還查出翁茂鍾獲警察包庇免坐牢案,去年翁茂鍾因此被判刑一年10個月入獄,收受他贈送襯衫及補品的最高行政法院法官鄭小康、台南高分院前法官陳義仲、最高法院前庭長顏南全等人的劣行也一一曝光。
懲戒法院審理後認定相關人等應罰,石木欽月退俸遭扣12萬元,其他人則因逾懲戒時效1至2年不等,而逃過懲戒。但若司法院在2019年全案遭踢爆之初就調查移送,相關涉案人都難逃懲戒甚至刑責。
司改7年 雪冤日仍迢迢
從石木欽案到銀行員之死事件,檢察官體系已認錯,應予肯定,但法院體系及司法院至今依舊低調,僅最高法院院長吳燦曾為此公開道歉,司法院長許宗力遭石木欽提告後,低調未宣示查辦到底,也未選擇親上法庭應戰,讓人有「司法院長是否不相信法院能還他公道」的慨嘆。
最新一期的《檢察月刊》特別刊登諸慶恩20年前過世後的追思文集,當中記載著他讀聖經「以賽亞書」的心得,寫道:「怎樣才能得疲乏的祂賜能力,軟弱的祂賜力量。31節說:『等候耶和華』,什麼是『等候』?『but those who hope in the Lord』。」
當年諸慶恩含冤而死,他的家人已等候了20年,2003年被司法追殺的諸家小女娃已經成年,我國司法改革也已進行了7年,諸家等候的清白何時才能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