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台南地檢署偵結台南市前經發局長陳凱凌涉利用七股工業區開發案名義,向廠商索賄近200萬元,且6次接受喝花酒及性招待,並以購屋名義與建商詐貸296萬元,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洗錢防制法》、詐欺罪、財產來源不明罪與偽造文書罪等5大罪狀將他起訴。
【全文】色局長貪汙逾500萬元 陳凱凌另涉光電案風暴擴大
台南市經濟發展局前局長陳凱凌涉貪,被查出以開發案名義向廠商斂財,以滿足他的龐大花費,防疫期間更為了逞欲,密集接受業者性招待及包養酒店妹,行徑大膽,連買房也超貸詐款,犯罪所得約500萬元,加上他與民進黨前中執委郭再欽互動頻繁,以及另涉財產來源不明罪,辦案人員懷疑他向光電業者索賄,正進一步擴大偵辦。
陳凱凌到案後坦承收賄,全案移審法院後,院方以罪嫌重大、有逃亡之虞為由,裁定他續押3個月。
結交郭再欽 捲入光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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