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歲的拉提夫(Mohamed Shalleh Adul Latiff)是一名送貨司機,在2016年被查獲持有54公克海洛因,於2019年被判處死刑。然而,拉提夫在法庭上稱自己不知情,他以為只是運送私菸,不過法官不採信這樣的說法,仍遭判死。
根據法院聲明指出,拉提夫走私54公克海洛因,這個數量足以讓640人吸食一週,情節相當嚴重,因此遭判處死刑。新加坡反死刑組織(Transformative Justice Collective)表示,拉提夫是馬來西亞人,2016年被捕前從事貨運司機,2019年被判刑,但去年上訴被駁回。
新加坡法律規定,任何販運超過500公克大麻、15公克海洛因的人都將被判處死刑。
新加坡對於毒販相當嚴格,7月28日,45歲的賈馬尼(Saridewi Djamani)因販運約31公克的海洛因遭處死刑,成19年來首名被處絞刑的女性;56歲毒販胡笙(Mohd Aziz bin Hussain)則因走私50克海洛因於8月1日伏法,再加上今(8月3日)伏法的拉提夫,新加坡在9天內共處決3人。
人權組織、聯合國都呼籲新加坡應該停止對毒品犯罪的公民處以死刑,並指出,有越來越多的證據表明,這種做法無法起到威懾作用。不過,新加坡當局仍堅稱死刑對於嚇阻毒品販賣來說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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