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夏克立針對指控,拍攝影片澄清自己的財務狀況,聲稱自己雖然在加拿大擁有4棟房產,卻不是外界所想像那樣。夏克立表示,第一間房子位於魁北克湖畔,是他成長的地方,充滿回憶;第二間較小的房子則被用來出租;第三間是他在溫哥華購置;而第4間則是由於妻子黃嘉千喜歡這裡的環境和優質學區,希望女兒能在此就學,雖然他當初認為價格過高,但出於妻子的喜好,最後被迫買下這間200萬加幣(約新台幣4,744萬元)的房子。
然而,令人意外的是,購買房子僅一個月後,夫妻關係出現瓦解,迎來了離婚官司的波瀾起伏。夏克立補充說明,目前2人正在進行離婚官司,然而在加拿大如果要賣掉房產必須獲得對方的同意,這使得他無法處理其中一間房子,以減輕另一間的貸款負擔。
另外,因為加拿大的升息政策,讓他每月支付的貸款數字頗為龐大。更令他苦惱的是,官司進行了20個月,期間他形象受損失去工作,戶頭裡只剩下約6,000加幣,卻背負高達130萬加幣(約新台幣3,100萬)的房貸,在無力還款的情況下,只得再向銀行借了另外60萬加幣應付房貸。此外更嚴重的是,他發現自己的銀行帳戶中原有逾50萬加幣,但他因家暴指控被抓後,這筆錢卻被轉移走,讓他目前面臨經濟危機挑戰,只能借貸應付。最後,夏克立宣稱所有這些情況他都有相關文件來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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