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扯的是,洪志生2019年的年終加獎金竟領了150多萬元,相當於坐領近14個月的高薪,直至2020年6月遭議員踢爆,柯文哲卻仍在狀況外,面對議員答詢還稱「人跑了!」事後卻被抓包洪至6月中仍在都更中心坐領乾薪等交接,為此,監察院也在去年提案糾正。
令人詬病的是,都更中心後來轉型成「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簡稱住都中心)接手社會住宅及公辦都更業務後,又爆出財務爭議!審計處報告指出,2020年柯市府將「斯文里二期公辦都更案」交由都更中心負責,雙方隔年簽訂借貸契約,都更中心在未來6年間,可向北市府「更新基金」借貸30億4,300萬元作為執行經費。
但去年5月,住都中心因都更案進度落後,僅支出800多萬元,導致鉅額資金滯存,在未經都更處同意下,住都中心竟將未動用借款中的2億2,000萬元及2億元分別轉為定存,還將利息轉到專戶,也未依規定揭露資金運用計畫,直至審計部查出有異,北市府才知情。
至於柯市府任內為何老將工程發包給如勁強有諸多不良紀錄的廠商,受害包商及社宅住戶們已不願多想,只盼現任市長蔣萬安接任後,市府能積極出面處理,還給他們應有的公道。
針對審計部報告指出多項缺失,本刊致電傳訊民眾黨發言人楊寶楨及北市議員黃瀞瑩服務處,截稿前未獲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