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今表示明揚屏東廠區因火災造成一廠災情,也造成二廠建物結構安全風險,事故發生後一廠即停工,而考量到勞工安全、避免職災再發生,也要求明揚公司二廠,包括3樓增建工程工地都從火災發生後停工,目前「沒有復工時程表」,相關職場環境必須重新檢視改善。
而經濟部長王美花也已經指派主管的次長林全能與屏東縣府聯繫,建構聯繫平台,督促廠商善後與賠償工作,並且責成加工處,持續配合檢調單位及內政部災害事故調查會,透過火場及相關調查,讓事故成因早日呈現。
對此,明揚今晚間也針對被勒令停工一事發表重訊,明揚指出,因產能全部停工目前產能為0,占公司營收比例100%,公司僅有1個生產基地(一廠、二廠及3樓增建工程工地),目前全面停工,靜待主管機關調查。
至於建築物、設備及存貨等投保金額15億元,有足額保險,目前保險公司已經展開調查,會盡快完成理賠程序。
此外,今上午屏東縣長周春米召開記者會稱認定明揚國際科技公司有三大違規事態嚴重,包括違規囤放3,000公斤公共危險過氧化物,未提供救災必要資訊和未協助救災等,因此依《消防法》重罰管理權人從重開罰的240萬。
對於遭罰,明揚稍早也發布重訊表示,已收到屏東縣政府消防局舉發違反消防案件通知單,通知其因違反《消防法》第15條第二項、《消防法》第21-1條第1款、《消防法》第21-1條第2款遭罰,不過明揚表示「通知單未列示罰鍰金額」,將待收到正式處分函文後另行發布重大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