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表示,台灣大將透過整合台灣之星頻譜、網路及人力等資源,提升頻譜使用效率、涵蓋率及網路品質,有助於促進5G應用服務發展,射頻設備及核心網路整併也可減少機房、基站重複建置,落實節能減碳的政策目標,具有整體經濟利益。
不過電信業具有高技術和高資本的特性,公平會坦言,企業結合進行資源整併,雖可改善經營效率及提升競爭力,但在遠傳與亞太電信合併後,國內頻寬服務市場業者家數將進一步減少,有市場集中度提高、價格上升的疑慮,再者台灣大集團旗下經營遍及多項業務,是否產生行動寬頻服務市場增加的市場力量,延伸到其他服務市場的效果仍有待觀察。
為了消弭上述限制競爭的疑慮,並確保台灣大併台灣之星的整體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的不利益,公平會表示,雖審議後決議不禁止本結合案,但從用戶端權益的保障、服務及網路品質的提升及促進市場競爭三面向,對台灣大提出附加負擔。
資費部分,台灣大需概括承受台灣之星既有用戶契約,對於台灣之星4G終身方案用戶,依合約內容提供服務至屆期終止,針對身心障礙、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清寒學生、65歲以上族群,提供至少5年優惠資惠方案,對一般用戶提供至少一年優惠資費方案。至於與mo幣合作的實施情形,合併後5年內需每年提交公平會備查。
其次是服務及網路品質提升,公平會要求合併後5年內每年提交行動寬頻網路整合與優化等網路性能、服務品質的具體實施成果,以及台灣大符合自行承諾有益於整體經濟利益的成果報告備查。此外,台灣大應提供他電信事業與自身用戶相同等級的行動語音與數據服務、漫遊服務、電話可攜服務及平等接取服務。
台灣大表示,台灣電信產業發展將邁入全新紀元,「新台灣大」將以大幅升級的頻寬、頻譜組合與近千萬的用戶基礎,加速建構「超5G」應用生態系,台灣大將遵循公平會附加負擔的指示方向,力拚2023年底前完成整併。
遠傳表示,相信未來台灣電信業將朝更健全發展,與「服務價值取向」為主的良性競爭。遠傳指出,早在3個月前,公平會通過遠傳併亞太電信後,積極進行網路整併作業,「新遠傳用戶無論網速、覆蓋率均將大幅升級,並持續為消費者、社會、環境貢獻實質回饋,讓消費者成為最大贏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