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慷仁在開庭前依一般程序向北院登記旁聽,他進入法庭後坐在最後一排,律師黃致豪則坐在他旁邊,庭訊首先由庭長黃怡菁對被告進行人別訊問,接著由檢察官陳述起訴要旨,吳慷仁眼神專注看著法官與檢察官及律師在法庭上的訊問及陳述,在律師陳述被告精神狀況及適用法律時,曾飾演人權律師的吳慷仁頻頻點頭,第一階段庭訊結束後,吳慷仁步出法庭,對於旁聽心得,吳慷仁說:「我來多認識」,短暫休息後,吳慷仁又回到法庭繼續旁聽。
今天台北地院國民法官庭,由庭長黃怡菁、法官郭又禎及法官劉庭維與6位國民法官審理鍾姓男子殺父案,鍾男患思覺失調症,今年1月19日與78歲老父親為了誰該出去買便當爆發爭吵後,鍾男持啞鈴重擊父親頭部致死,遭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起訴,鍾男坦承犯行,鍾男的律師認為,他是「因病犯案」不是「因故犯案」,而此爭點將是鍾男是否能獲輕判的關鍵。
被告鍾男的律師表示,鍾男已坦承犯行,但鍾男在犯案前,曾因思覺失調症住院一個月,出院沒多久又回診,然後於一週後犯下此案,律師認為,依此就醫歷程來看,鍾男是病症急性發作時犯案,並不是預謀也不是因故,希望在法庭上釐清被告是否符合《刑法》第19條「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或降低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或減輕其刑的規定,全案預訂於12月15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