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景福宮西側的迎秋門左右處,以及國立故宮博物館側門周邊,16日凌晨遭到不肖人士噴漆塗鴉,牆面上出現紅藍色的「電影免費」字樣以及疑似為非法共享網站的網址,首爾警方獲報後也馬上調閱監視器展開追查。
根據《韓聯社》《首爾新聞》《MBC》報導,警方19日循線逮捕了犯案的17歲林某與女友16歲金某,根據調查,17歲的林某在Telegram上看到一則要支付300萬韓元(約新台幣72萬元)的工作機會的貼文,便聯繫了一名自稱是「李組長」的男性。李組長當時還對林某聲稱,自己支付月薪1,000萬韓元(約新台幣24萬元)給員工,利誘林某到景福宮進行塗鴉,若事成林某也可以成為月薪千萬的職員。
而林某在親自購買了2罐2,000韓元(約新台幣48元)的噴漆後,便按照指示於16日凌晨1點42分左右進行塗鴉犯案,同時透過Telegram回報作案進度,犯案結束後他返回了京畿道水原市的住家,然而此時李組長就切斷了與其的一切聯繫,僅在警方開始調查時,向林某發送要其逃跑的訊息。金某則供稱,李組長的聲音聽起來像是20多歲的男性;而金某雖然與林某一同計畫犯案,但並沒有直接進行塗鴉,因此她被逮後也於20日0點被釋放。
此外,據悉林某曾向李組長稱自己沒有電腦,當時李組長答應會幫他買電腦,但最終此事並沒有成真。而李組長僅向林某的銀行帳戶匯款過兩次5萬韓元(約新台幣1,200元),當作是訂金和計程車費。李組長聲稱自己會把550萬韓元(約新台幣13萬元)藏在水原市的某處,但實際上也沒有付錢。
更誇張的是,其實李組長還要求林某在結束景福宮塗鴉後,繼續前往光化門在世宗大王的銅像上塗鴉,但因為警備看起來過於森嚴,因此最後林某並沒有就範。
更離奇的是,這起事件還有一名「模仿犯」,是一名28歲的薛某。薛某18日晚間主動向警方自首,稱因為覺得在文化遺產上塗鴉的行為很帥,因此17日晚間10點20左右也在景福宮迎秋門左側牆壁上噴了漆,噴上了特定歌手的名字和專輯名稱。而後薛某也被警方拘捕調查。
薛某被捕後,對於記者詢問犯行理由、是否感到愧疚、是第一次模仿犯罪嗎、是否認為這是藝術等問題,僅簡短表示「對不起」,就被送上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