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公告,部分行業受景氣影響仍未恢復疫情前的經營狀況,導致勞工放無薪假,而為了穩定勞工就業,將自明年元旦起辦理僱用安定措施,適用對象為「橡膠製品製造業」「金屬製品製造業」「電子零組件製造業」「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製造業」「機械設備製造業」「其他運輸工具及其零件製造業」及「旅行及其他相關服務業」7行業的受僱勞工。
勞動部說,若在113年上半年期間與事業單位協議實施減班休息,可申領薪資補貼,以降低薪資減損對勞工生計的衝擊,穩定勞雇關係及勞工就業。
勞動部進一步指出,勞工實施減班休息期間達30日以上,並由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列冊通報,最快可於113年1月31日起90日內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各分署或透過台灣就業通網站線上申辦系統提出申請(將於113年1月31日開啟系統受理申請),補貼請領月數最長為6個月。
勞動部說明,薪資補貼計算方式為:勞工實施減班休息日前1個月至前3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及實施減班休息後實際協議薪資差額的50%發給(無條件進位至百位數),按月發給,每人每月最高可領9,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