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夫妻檔陶晶瑩、李李仁2022年自創麻辣燙品牌「辣杯杯」,進駐百貨公司美食街,曾創下3天完售的驚人業績,一舉爆紅,但去年8月宣布撤出美食街,專做網路銷售。
本刊掌握,陶晶瑩夫妻與供貨的大股東因合作模式、廠商供貨及代工利潤問題,開業不久後就發生歧見,陶指控劉姓合夥人賺差價掏空公司,涉嫌詐欺及背信,拒付貨款315萬元。
本刊調查,陶晶瑩與李李仁開設的辣杯杯公司除了被告積欠貨款,李李仁也反控合作夥伴、供貨商吉品養生公司總經理劉吉仁詐欺及背信,辣杯杯還寄出律師信,要求合夥人無條件將股權贈送給陶晶瑩及李李仁、退出經營,否則要提告。
合夥人劉吉仁斷然拒絕,李李仁隨即提告,但反遭檢察官打臉,台北地檢署認為,吉品養生公司確實有賣貨給辣杯杯公司,買賣之間賺取合理利潤是商業常規,不構成詐欺及背信,已給予劉吉仁不起訴處分。
至於陶晶瑩與李李仁指控劉吉仁將自己公司的商品賣給辣杯杯的價格太高,賺一手是掏空辣杯杯公司,因此拒不付貨款315餘萬元,劉吉仁認為,這3個商品是吉品養生研發後,提供獨家配方及原料請代工廠生產,除了付給代工廠的生產加工費217萬餘元,要再加上研發成本及材料費與合理利潤,所以用315萬餘元賣給辣杯杯,毛利率約30%,符合食品業常態。
新北地院審理認為,吉品養生供貨給辣杯杯公司,收取合理利潤及加計研發成本合理,認為辣杯杯公司既已收下吉品養生公司供的貨,並賣出獲得469萬餘元,卻不付貨款315萬餘元給吉品養生,屬於《民法》的不當得利,判辣杯杯公司敗訴,應付款315萬餘元,李李仁與陶晶瑩的主張均未被法官及檢察官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