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案主要的引爆點,在於辣杯杯公司推出的3款網購麻辣零食商品麻辣啾啾、麻辣斯哈斯、麻辣喀拉喀等3樣商品,是由吉品養生公司研發調製的麻辣黑芝麻夾心絲、麻辣鱈魚切片及麻辣鱈魚杏仁脆片,提供獨家配方及香蕉粉、麻辣粉、雞心粉原料,委請下游代工廠大田海洋公司製作後與其他廠商產品一起在辣杯杯公司股東會,由李李仁與陶晶瑩、劉吉仁、藍均齊等股東盲測試吃勝出,後卻因供貨利潤差價問題爆發爭執。
本刊調查,原本看好的合作模式,是由吉品養生研發設計後,找代工廠生產,再由李李仁與妻子陶晶瑩以明星光環加持,這3款在網路大賣的麻辣零食,大田海洋公司代工的費用為每包30元及50元,共217萬餘元。然後再交貨由吉品養生貼上產品封面標籤,以每包43元及72元,共315萬餘元,賣給辣杯杯公司。對外則以每包80元、90元及150元出售,一上市就大賣4萬包,收入469萬餘元。
雙方鬧翻後,陶晶瑩已不再擔任辣杯杯董事,劉吉仁也未擔任董事長,李李仁仍是公司監察人,民事官司由吉品養生公司控告辣杯杯公司,要求給付貨款315萬餘元,辣杯杯辯稱,這3款商品是知名藝人陶晶瑩於多場直播及社群媒體反覆宣傳,並耗費鉅資建立線下與線上通路,才能賣到469萬元,若要付錢,應是付217萬餘元。
本刊調查,李李仁夫婦與劉吉仁夫婦相識多年,辣杯杯設立前的開會、試吃都是由劉吉仁夫婦協助,第一位員工也是從劉吉仁夫婦的吉品養生公司派資深優秀員工轉任,陶晶瑩的直播,也常是在劉吉仁夫婦的吉品養生公司進行,原本情勢大好的賺錢模式與多年交情的雙方因這約百萬元的價差而鬧翻,法院日前判陶、李的公司敗訴,辣杯杯面臨遭法院查封資產的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