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王姓、洪姓男子(皆為43歲)去年12月底到逸仙路一處兼營鐘錶買賣的咖啡廳買錶,王男告訴店員有意購買1,180萬元的RM名錶,待店員拿出錶後,王男趁隙壓住女店員並對女店員噴灑辣椒水,想趁機搶錶,女店員不斷掙扎呼救,引起路人注意,合力上前制伏王男,而在外把風的洪男,見狀則開車逃逸。
警方獲報到場時,依現行犯逮捕王男,並將遺落在現場的名錶歸還店家,隨即追查在逃洪男,約12小時後循線在苗栗查獲洪男。警方指出,2人皆供稱是透過網路「求才論壇」接觸到雇主,對方聲稱以100萬元及1萬元代價聘僱他們行搶及開車接應,但尚未取款就被抓了。
專案小組展開追查,調閱數千支監視器,鎖定一名蔡姓白牌車司機,他在準備行搶前4日便不斷改變地點、更換服裝躲避追查,並在案發當天到台中與王、洪會面,3人共搭一車北上犯案。王男行搶失風後,蔡男要求洪利用「甲地租車乙地還車」方式,獨自到苗栗還車,蔡男則搭計程車去台北轉運站,數次變換交通工具,最後從捷運站搭車回淡水租屋處。
洪男也落網後,蔡男自恃沒人知道他的身分,還在網路回文曾應徵者:「如果是你加入行搶,結果可能已經成功分錢」;警方蒐證多日,11日將蔡男與蔡妻拘提到案,他坦承每月收入約2萬元,因缺錢花用想行搶,但又不敢自己出面,才會上網花錢雇人,訊後被依強盜罪嫌送辦,蔡男聲押獲准,蔡妻限制住居及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