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02 05:58 臺北時間

【法官猥褻案外案2】強制猥褻遇抵抗 他竟喊「再給我5分鐘」不停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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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被害人趁蔡明宏載她到麥當勞上廁所時,偷偷打電話向男友通報所在位置。
被害人趁蔡明宏載她到麥當勞上廁所時,偷偷打電話向男友通報所在位置。
前年11月,蔡利用午餐時間藉故載年輕女法官到陽明山竹子湖用餐,當事人以為有其他同事同行才答應,2人在彩景海芋餐廳吃完飯,蔡開車繞到偏僻的中正山產業道路停靠避車彎,趁機攀談後,伸手揉捏女法官的後頸,女法官甩開蔡的手,要求立刻下山,蔡竟稱:「好啦!再給我5分鐘。」後來又伸手觸摸女法官臉頰,並一路順勢捏了被害人大腿再觸碰私處,女法官嚇得直說下午要評議、合議庭等她開會,蔡才送她下山。
在更早之前,蔡明宏也曾以同樣手法性騷一名書記官。2007年11月,蔡以慰勞同仁工作辛勞為由,邀約一名身材姣好的女書記官到天母忠誠路一家餐廳用餐,餐後又假借院方將舉辦淨山活動,要求該名女書記官陪同前往陽明山勘查路線,期間蔡一度將車停在大屯自然公園下車抽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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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明宏(右)被控17年前吸吮女書記官左乳,被害人嚇得花容失色,前年法官遭猥褻案曝光後才勇敢出面提告。(示意畫面)
女書記官表示天色昏暗,不斷要求蔡下山,經過陽明山麥當勞時說要下車上廁所,趁機打電話告知男友所在位置,沒想到蔡竟驅車往北投方向下山,途中在一處偏僻的避車彎停車,說:「書記官打字很辛苦,肩膀一定很僵硬。」隨即伸出手按摩她的脖子與肩膀,並隔著衣服觸摸她胸部,並伺機強吻得逞。
更離譜的是,蔡明宏把手伸進被害人衣服內將胸罩往上推,並將頭緊貼女書記官的胸部,被害人雖試圖將蔡推開,左乳仍遭強行吸吮,氣得她大罵蔡:「你不怕丟了行政庭長位置?」蔡回稱:「早就不想做了。」還喘吁吁地把頭埋在女書記官的雙腿間,嚷著:「再5分鐘就好。」最後被害人不堪受辱,硬開車門下車,蔡明宏見狀才送對方下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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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明宏遭控載女法官到竹子湖中正山產業道路趁機猥褻,檢方認定犯嫌重大,將他起訴並求重刑。
庭訊時,蔡不但否認不法,還反咬告他的女法官及女書記官與同事相處不睦、男女關係複雜。蔡明宏這記甩鍋的招數恐怕不管用,但不論如何,士院都必須加速審理,才能挽回民眾對司法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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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4.02.02 09:07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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