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遭停職的士林地方法院(下稱士院)行政庭長蔡明宏遭控猥褻女法官私處,並吸吮女書記官胸部,涉及強制猥褻罪遭士林地檢署(下稱士檢)起訴,1月22日,士院合議庭首度開庭審理,蔡不但否認犯行,還對外強調天地神都知道,他絕無犯下如起訴書所載之事,將力拚清白,證明委屈。
【全文】關鍵手札揭猥褻法官非個案 士林庭長蔡明宏再爆侵犯4女

士林地方法院有狼!資深行政庭長蔡明宏涉嫌猥褻女法官,去年底遭檢方依強制猥褻罪起訴,並請求從重量刑,震驚各界,但這並非蔡侵犯女同事的偶發事件,本刊掌握,檢方調查驚爆案外案,獲悉關鍵證人的手札清楚記錄,另有書記官及錄事等4位女職員10多年前也分別遭襲胸、摸背及下體頂臀,至今仍揮不去陰影,檢方已祕密分案調查,並著手約談相關被害人,誓言讓這匹惡狼接受法律制裁。

多年舊案 擴大調查中
蔡明宏雖一副坦蕩蕩的模樣,但本刊掌握,除了這2位被害人提告外,士檢根據士院行政調查資料,發現院方另有其他4名女同仁指控,遭蔡明宏襲胸、環抱、摸背及下體頂臀等方式性騷擾,被害人礙於蔡是庭長,不敢張揚,加上院方長期縱容,沒有徹查,形同養虎為患,才讓被害人越來越多。
本刊調查,這4名被害人包括3名錄事及1名書記官,雖然時間久遠,不過,這些人當年都哭著向同事吐苦水,院內早已傳得沸沸揚揚,檢方循線掌握關鍵證人提供一份詳述蔡明宏犯案過程的手札,已另行分案擴大調查中,不讓這匹司法惡狼逍遙法外。

知情人士告訴本刊,由於蔡明宏涉猥褻女法官震驚各界,一名曾在士院任職多年且有虔誠宗教信仰的員工,對院內同仁一而再、再而三遭蔡鹹豬手染指,早就看不下去,甚至為了沒有早日出面揭發蔡的惡行感到自責,為了避免更多人受害,決定將這些年記錄同仁遭到侵犯的手札,包括相關人事時地物等資料都交給院方高層處理。
本刊掌握手札內容,發現士院總務科一名女員工10多年前向同事哭訴遭蔡明宏性騷擾,稱當時在內湖民事大樓遇到蔡,對方請她幫忙一起到南京東路買鳳梨酥送給法官,蔡停車後過馬路,買完禮品回到車上,突然說心情不好想去看電影,被害人雖說:「這樣不好吧?現在是上班時間。」蔡仍驅車直奔西門町一處立體停車場,並帶她到對面大樓的U2電影館。
藉故近身 伸出鹹豬手
該被害人告訴同事,蔡明宏選了一部片子,2人進入包廂後,分別坐在沙發兩側,但蔡慢慢從沙發另一側靠近她,還從側面碰觸她的胸部,影片播完後,被害人以為終於可以回法院了,沒想到蔡立刻又選了另一部片子,她只好跟著回到包廂,當蔡坐上沙發再次想靠近時,她只能趕緊拿抱枕擋住。
後來蔡接到一通電話,被害人隱約聽到對方問他:「晚上吃什麼?」蔡與對方一陣七嘴八舌後,突然起身要返回法院,她一同回到辦公室後立刻向長官說明此事,並以「哭哭」為暱稱,將整個過程做成書面報告上呈。

第二名被害人是剛分發到士院總務科的菜鳥,因業務與擔任行政庭長的蔡有往來,慘遭二度性騷擾。她向同事哭訴,第一次發生2010年3月,當時她在法院走廊遇到蔡,蔡以拷貝資料為由,要她拿隨身碟到辦公室找他,拷貝過程中,蔡不但側碰她胸部,後來又將頭趨前靠近她胸前,被害人見資料拷貝完成,急忙抽出隨身碟並離開庭長辦公室。
之後,同月某個假日午後,她到法院加班,蔡明宏見到被害人先打聲招呼,後來即以新買的SONY筆記型電腦沒有聲音為由,要她到辦公室幫忙檢查,但她並未過去,蔡明宏又到她的辦公室再次要求,她只好進入庭長室,當時蔡的辦公室有組L型沙發椅,蔡要她一起坐著,被害人認為沙發太擠不從,蔡還用手拉她,示意2人坐在一起。
接著,蔡明宏用滑鼠不斷在筆電桌面點來點去,抱怨怎麼沒有聲音?她趕緊稱不懂資訊專業,立刻起身準備離開,但還沒走出門口,蔡就從後方環抱她,嚇得被害人不知所措,沒想到蔡竟隔著褲子用下體頂她臀部,她掙脫後趕緊回辦公室收拾東西離開法院。
第三位被害人則是在2010年蔡首次傳出性騷擾事件後,向同事反應也曾遭蔡性騷擾。2010年8月,媒體披露蔡疑似性騷,許多記者趕到法院準備採訪蔡的說法,一名總務科女同仁見狀,突然在下班前告訴2位同事,她也曾被蔡性騷擾,並表示受辱那段時間非常焦慮,晚上幾乎都睡不著。
官官相護 吃案未徹查
受害的女員工原打算提出申訴,但因家人認為她只是名小職員,根本無法與法官對抗,何況對方還是行政庭長,最後打消念頭。不過,她後來依然決定以化名「小雨」的書面資料向官長報告此事,官長當下聽了很生氣,稱會向院長報告,卻無疾而終。
第四位受害人為C姓書記官,她向同事提到被蔡明宏摸脖子跟背部,地點在法官辦公室,至於過程並未多談,可能因壓力太大,後來她一度蹲在路邊嚎啕大哭。

本刊調查,這4名未曝光的被害人,有2人曾以書面報告的方式試圖揭發蔡的惡行,但其中一份竟被長官以碎紙機絞碎,顯見法院官官相護,才讓蔡明宏變本加厲,不但長年在法院伸出狼爪逞淫威,一路猥褻錄事與書記官,後來有法官也慘遭毒手。
前年11月,蔡利用午餐時間藉故載年輕女法官到陽明山竹子湖用餐,當事人以為有其他同事同行才答應,2人在彩景海芋餐廳吃完飯,蔡開車繞到偏僻的中正山產業道路停靠避車彎,趁機攀談後,伸手揉捏女法官的後頸,女法官甩開蔡的手,要求立刻下山,蔡竟稱:「好啦!再給我5分鐘。」後來又伸手觸摸女法官臉頰,並一路順勢捏了被害人大腿再觸碰私處,女法官嚇得直說下午要評議、合議庭等她開會,蔡才送她下山。
否認犯行 反批受害人

在更早之前,蔡明宏也曾以同樣手法性騷一名書記官。2007年11月,蔡以慰勞同仁工作辛勞為由,邀約一名身材姣好的女書記官到天母忠誠路一家餐廳用餐,餐後又假借院方將舉辦淨山活動,要求該名女書記官陪同前往陽明山勘查路線,期間蔡一度將車停在大屯自然公園下車抽菸。
女書記官表示天色昏暗,不斷要求蔡下山,經過陽明山麥當勞時說要下車上廁所,趁機打電話告知男友所在位置,沒想到蔡竟驅車往北投方向下山,途中在一處偏僻的避車彎停車,說:「書記官打字很辛苦,肩膀一定很僵硬。」隨即伸出手按摩她的脖子與肩膀,並隔著衣服觸摸她胸部,並伺機強吻得逞。

更離譜的是,蔡明宏把手伸進被害人衣服內將胸罩往上推,並將頭緊貼女書記官的胸部,被害人雖試圖將蔡推開,左乳仍遭強行吸吮,氣得她大罵蔡:「你不怕丟了行政庭長位置?」蔡回稱:「早就不想做了。」還喘吁吁地把頭埋在女書記官的雙腿間,嚷著:「再5分鐘就好。」最後被害人不堪受辱,硬開車門下車,蔡明宏見狀才送對方下山。
庭訊時,蔡不但否認不法,還反咬告他的女法官及女書記官與同事相處不睦、男女關係複雜。蔡明宏這記甩鍋的招數恐怕不管用,但不論如何,士院都必須加速審理,才能挽回民眾對司法的信心。
蔡明宏:絕無猥褻他人
蔡明宏透過委任律師丁昱仁表示,絕無如起訴書所載有猥褻女法官或書記官情形,也沒有對其他人做出類似不法行為,相信司法會還他清白,日後會再對外界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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